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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立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号:
颁布日期:2010-10-1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批准设立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通知

文物博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评定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经研究,现决定批准设立“金属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等5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附件:

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科研基地名称(暂用名)

依托单位

组织单位

金属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国家博物馆

北京市文物局

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丝绸博物馆

浙江省文物局

动植物考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局

考古年代学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北京大学

北京市文物局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

陕西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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