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设立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0-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批准设立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通知
文物博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评定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经研究,现决定批准设立“金属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等5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附件:
第四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科研基地名称(暂用名)
依托单位
组织单位
金属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国家博物馆
北京市文物局
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丝绸博物馆
浙江省文物局
动植物考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局
考古年代学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北京大学
北京市文物局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
陕西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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