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关于国发[2014]5号文取消出版物总发行相关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
关于国发[2014]5号文取消出版物总发行相关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国发[2014]5号文取消出版物总发行相关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及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现将上述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国发[2014]5号文印发之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审批出版物总发行资质及相应变更事项。

二、原总发行业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2014年6月30日统一作废。此前,仅有从事总发行业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前往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换领从事批发业务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出版物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出版物发行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4月2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国发[2014]5号文取消出版物总发行相关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