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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全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十教字[2005]17号
颁布日期:2005-03-1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全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十教字[2005]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学校:

为加快我市教育管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全省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通知》(鄂教办[2004]3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十政办[2004]11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市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依托十堰教育信息网,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构建办公自动化网络平台,通过统一的管理软件和技术培训,使信息技术在机关政务和学校校务中得到应用,逐步实现教育系统的办公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推进无纸化办公。

二、实现功能

全市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实现以下功能:

1、省教育厅与市教育局之间的公文流转;

2、市教育局与各科室、二级单位、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之间的公文流转;

3、与兄弟市州之间的信息互动;

4、市局领导与学校教师、员工之间的信息互动;

5、县市区内部的公文流转和信息互动;

6、跨地域网上办公。

三、实施步骤

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运用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网络建设和人员培训阶段

2005年3月1日前,完成市网络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及网络环境的安装调试。

2005年3月31日以前完成各县市区、二级单位、市直学校、区属中小学的终端建设,使各单位至少有一台计算机通过十堰教育信息网连入十堰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时,完成对市教育局机关所有人员和县市区教育局、二级单位、市直中小学、区属中小学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二阶段:试运行阶段

2005年4月1日—4月30日为全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试运行阶段,局机关内、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二级单位、市直中小学间的公文以纸质和网络两种方式进行流转。

第三阶段:启动阶段

2005年5月1日起,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式启动,所有公文以网络方式进行流转,取消纸质公文。

第四阶段:推广阶段

2005年8月30日以前,各县市教育系统(即县市教育局与下属机构之间)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完成,2005年9月1日全面铺开。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全市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在市教育局的统筹规划下进行,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技术支持。

2、加大经费投入。要重视和支持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保证购置硬件和软件平台、培训人员的费用。

3、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十堰市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规定,确保系统使用规范、信息安全。

4、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对各单位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广泛应用。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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