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9-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4〕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的《漯河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漯河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扩大食品药品监管覆盖面,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安全有效的药品,根据国家、省、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消除农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盲区为目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提高全市农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确保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用上安全可靠、放心有效的食品和药品。
二、目标任务
(一)2004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应完成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任务。通过建立县区、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度,消除农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盲区。
(二)通过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逐步解决农村食品药品购销渠道混乱,假劣食品药品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使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有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良好;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药品购销记录真实清晰完整。
(三)充分利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药品和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确保农村饮食安全方便和用药安全有效。
(四)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人员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使用基本知识;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使人民群众对使用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普遍提高。
三、网络组建和人员选聘
县区、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要坚持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以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报告员为辅的原则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县、区各乡镇可依托卫生防保体系、计生站等建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协管站设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2人。各行政村设食品药品信息报告员1人。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政府领导干部主管这项工作,业务上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村食品药品信息员、报告员由乡镇政府拟定初步人选,经县、区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聘任书后履行协管职责。县、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四、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职责
(一)协助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本乡镇、村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二)普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基本知识,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强化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
(三)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控本乡镇、村内各类违反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行为,积极举报各类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
(四)收集上报和传达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各种信息。
(五)有权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咨询,对有关违规行为可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馈。
(六)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研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豫药监通〔2003〕286号)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出台的其他有关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并抽调人员深入广大农村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人员申报和建立机构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各乡镇政府共同商定,组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由各乡镇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优秀乡村医生和卫生防保人员中择优挑选一批讲党性,讲原则、政策责任性强,敢讲真话实话,对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有一定了解,热心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人员,作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申报对象登记造册,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培训聘任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申报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审查,对拟聘任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报告员适时组织培训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各县、区聘任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工作要求
(一)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以保证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宗旨,正确处理好监管网络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关系,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切实做好本辖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领导要把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出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推进。要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采取适合本地实际,有利于监管的方式、方法,按时实现建网工作目标。
(三)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举报电话,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记录,有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档案并专柜存放。
(四)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收集各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与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报告员联动机制及责任包干制度,切实保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畅通,及时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建立考核与奖励机制,定期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主要是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经营、使用秩序,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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