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4-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04〕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靳克文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4年重点工作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每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责任,通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落实情况务于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分三次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不定期予以通报批评。
一、强力发展主导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1.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工业结构,不断提高工业整体素质。
由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以肉类产品加工、粮食精深加工、功能饮料加工为重点,以双汇、汇通、南街、北徐等骨干企业为依托,深入实施名牌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食品工业。
由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银鸽公司年产15万吨包装纸项目11月竣工投产,力争5万吨特种纸项目开工建设,振兴造纸工业。
由市计委、市经贸委负责落实。
4.加快烟厂技改项目报批、建设进度,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
由市经贸委、市烟草局负责落实。
5.依托双龙、百花、银海化纤等龙头企业,扩大纺纱生产能力,提高精梳纱比重,振兴纺织工业。
由市经贸委、市高新区管委会、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6.加大对仁和、世林、汇鑫等冶金铸造企业的支持力度,促其壮大规模,力争冶金工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由市经贸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7.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重点培育医药、化工、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由市经贸委、市信息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认真落实发展工业园区经济的扶持激励政策,积极创造优良环境,引导新上项目向园区集中,重点抓好双汇工业园、银鸽工业园建设。各县区突出抓好1—2个特色工业园区,实行集约化经营。重点镇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工贸小区。加快临颍杜南木业加工小区、郾城孟南工业园、舞阳风帆创业园、源汇民营工业园等园区发展步伐,膨胀规模,形成特色,使园区经济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由市计委、市经贸委、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加快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步伐,“两区”各新上1—2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3—5个投资超千万元的项目。
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继续大力实施重点工业300亿振兴计划。力争年底实现产值超150亿元企业1家,超10亿元企业5家,超5亿元企业5家,超亿元企业35家,提前1年完成振兴计划。
由市经贸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1.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用经营企业的思路经营农业,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园艺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2.依托南街、雪健、金源等粮食加工企业,进行粮食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由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依托双汇、汇通、北徐、金运、豫汇等畜禽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抓好生猪、家禽养殖和加工基地建设,培育出3个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养猪场,力争全年生猪出栏350万头;抓好肉牛、奶牛、肉用山羊基地建设,推动养牛、养羊业朝着优质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由市经贸委、市畜牧局、市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4.依托龙云集团等企业,发展无公害蔬菜,实施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优质无公害蔬菜出口。
由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5.继续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采取秸秆还田、发展沼气等多种措施,切实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由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6.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由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7.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充分利用“四旁”、“四荒”,积极发展林果业;加速绿色通道建设,努力完成县级公路绿化建设任务。
由市林业园艺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快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成农产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由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畜牧局、市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9.大力发展信息、流通等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市场化水平。
由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信息办、市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0.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外出务工收入。
由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1.进一步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由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2.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落实到位。
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3.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市财政拿出100万元,扶持畜牧养殖业;市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鼓励购买大型农业机械;加强乡村道路、农村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4.继续搞好农村扶贫开发,多渠道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由市农业局、市计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5.加强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增产增效的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科所、市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26.坚持市区、县城、小城镇“三位一体”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宜居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目标,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内陆地区率先实现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
由市建委、市林业园艺局、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7.开工建设新北环路及沙河大桥、铁路立交桥;加快市区新修道路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减灾体系;搞好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路灯安装,争取全部实现亮化。
由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科技局、郾城县政府、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28.继续走经营城市之路,进一步加大城市改造力度。搞好新区规划,加快淞江新区、开源新区、高新区东扩工程建设步伐;力争完成4个入市口和火车站广场改造;加快推进沙河购物广场、勤俭街商业步行街建设和光明路市场改造;稳妥推进老城区和城市村庄改造。
由市建委、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园艺局、郾城县政府、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29.注重城市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不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升广场、游园景区绿化档次,逐步提高城市林木覆盖率。
由市林业园艺局负责落实。
30.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争创全省经济强县。
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1.进一步消除城镇化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32.对市定重点镇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动态管理,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带状经济、块状经济。
由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3.继续抓好县乡道路建设,加速形成顺畅快捷的城乡交通路网,加快市区、县城、小城镇的融合与发展。
由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4.依法搞好城市规划,确保城镇建设有序进行,切实解决垃圾围城、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私拉乱扯等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由市建委、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郾城县政府、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35.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改制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纳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加快依法破产步伐。
由市经贸委、市国企改革办公室、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6.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由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7.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重点培育30家非公有制企业,促其做大做强。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领域,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用事业领域,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的良性互动。
由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8.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整合政府投资资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退出机制,依法转让政府投资建成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实现滚动式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非政府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9.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住房货币化试点工作。
由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0.认真落实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实行以“商”招商,以“诚”招商,以“情”招商。切实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实行大员上阵,跟踪服务,狠抓已签项目和合同外资的落实。
由市外经贸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1.继续做好豫沪、豫京合作,组织参加第三届河南投资洽谈会,市、县区和开发区形成一批新的合作项目。高标准办好第二届中原食品节,逐步提高中原食品节的影响力。
由市计委、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2.充分发挥双汇、南街等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发挥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功能优势,抓好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由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3.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大力支持有能力的企业跨国、跨地区发展,积极参与对外经贸交流,努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力争新培育出年创汇超百万美元的企业3—5家。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鼓励引导优质农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创汇能力。
由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检验检疫局、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备足经济发展后劲
44.全年实施重点项目50个以上,当年完成投资49亿元以上。
由市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45.突出抓好龙云集团1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双汇集团年产5500吨大豆分离蛋白一期工程、北徐集团生猪屠宰分割项目、澳嘉涂料生产项目和仁和线材40万吨螺纹钢等项目竣工投产;开工建设双汇集团大豆蛋白二期工程、汇通公司高低温熟肉制品生产项目和小胖购物广场项目。
由市经贸委、市计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菜办、临颍县政府、源汇区政府负责落实。
46.加大工业技改投入力度,筛选4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力争完成投资12亿元。
由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7.加快推进漯平高速公路建设和漯阜铁路改造,建成漯河500KV和临颍220KV变电站。
由市交通局、市电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8.完成市移动公司GSM网络扩容工程、市通信公司覆盖51个乡镇的高速数据宽带网工程,开通联通公司CDMA卫星定位系统功能,开工建设电信公司高速数据传输宽带工程。
由市移动公司、市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负责落实。
六、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9.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财政、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实行城乡统筹就业。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城市信用社、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0.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健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拓展就业渠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1.积极开发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社区卫生、文化娱乐等社会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等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2.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3.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住房、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
由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4.以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为重点,扩大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依法把应参保的企业和职工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计生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55.改革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努力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6.大力推进科技园区建设,在重点完善中科大科技园和现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培育乡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发展科技市场和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和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快速发展。
由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7.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继续抓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争取新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3—5个。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农业、经贸、教育、城市管理信息化和金盾工程、金保工程,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
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息办负责落实。
58.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投入,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一律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发放,任何地方不得拖欠。
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9.统筹城乡中小学布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抓好一批高中新建、扩建项目,重点抓好漯河中学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
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0.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力争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办成功。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参与发展非义务教育。
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1.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预防非典和艾滋病工作。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由市卫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2.在加强市、县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农村卫生院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群众方便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开工建设市、县医疗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和6所薄弱乡镇卫生院等一批项目。
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3.抓好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城乡有线电视网络,开工建设市游泳馆,积极承办各类体育赛事,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向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
由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4.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由市计生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5.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坚持治理与保护并举、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6.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认真做好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继续做好监察、审计、广播电视、史志档案、侨务、对台、气象、防震减灾、人防等工作。
由市统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市审计局、市史志档案局、市旅游局、市台办、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防办负责落实。
八、做好财政金融工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67.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加强征管,强化稽查,做到应收尽收。加强支出管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人员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增加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8.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实施范围和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落实。
69.金融机构要确保在建重点项目、国债项目、银企合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展消费信贷,增强居民购房、买车等方面的消费能力。
由市银监局、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城市信用社、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0.重视农村金融工作,加大信贷支农力度。积极创建金融安全区,不断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由市银监局、市人行、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农发行、市农信社负责落实。
九、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71.开展食品、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依法查处“四乱”行为,坚决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地痞地霸等扰乱项目建设的行为,优化企业经营和建设环境。
由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烟草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强化监管,防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3.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坚决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由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74.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由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5.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暴力犯罪,严惩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严惩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由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76.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建成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由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77.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确保顺利实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8.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
由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9.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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