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洛政〔2008〕39号 |
颁布日期:2008-03-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洛政〔2008〕39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中组部、教育部等十四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豫办〔2005〕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重要性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关心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既能促使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自我就业,又能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不仅能有效缓解就业矛盾,而且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要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服务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与就业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走自主创业之路。
二、培育创业主体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指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通过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方式实现就业。凡在洛阳自主创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可给予3年的扶持期,在扶持期内可申请享受工商登记、就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降低准入门槛,拓宽创业领域
除特殊行业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高校毕业生都可凭本人身份证和经营场地证明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非禁即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平等进入;凡是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可以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快进入;凡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可以支持高校毕业生大胆进入。
四、完善扶持政策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自主创业的,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3.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对其研究和开发的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研发经费支持,符合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条件的,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
4.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用于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信息、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指导、项目评审以及人员招聘等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创业基金等都要拿出一定比例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及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到期后最长可展期2年。从事微利项目且符合国家政策的,由当地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提供查询人才和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招聘广告、开展人才招聘会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等服务。
五、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1.加快创业孵化园区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好产业规划、协调、指导工作,结合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市?〉龋涌旆趸扒ㄉ瑁延写匆翟竿途弑复匆堤跫母咝1弦瞪扇敕穹段В峁┚鸵抵傅肌⒕鸵翟⒓寄芘嘌怠⒋匆蹈ㄖ⒋匆蹬嘌怠⑾钅扛僦傅嫉榷喙δ苡谝惶宓淖ㄒ祷衿教ā?
2.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列支。实施“创业培训”进校园工程,组织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能力。开展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组建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小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制定创业计划,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
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息、技术、市场、政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以洛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联合市内各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进步、中介服务、项目推介等信息。发挥各级工商联、个私协、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内的交流合作,协调和保障行业利益。加快发展法律援助、技术支持、产权交易、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工作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抓紧制定、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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