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7-05-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7年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政文[2007]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2007年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焦作市2007年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
今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黄沁河防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防洪形势和任务
(一)防洪形势
焦作辖区内有98公里黄河河道,80公里沁河河道,249公里堤防,涉及孟州、温县、武陟、沁阳、博爱五个县(市)。
黄沁河的防洪与治理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人防和工程防护相结合,赢得了黄沁河岁岁安澜,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由于焦作河段位于黄河中下游结合处,黄沁河出山谷入平原首当其冲,地理位置特殊,河道形态复杂,加之黄沁河洪水和泥沙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防御措施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防洪形势非常严峻。
1.大洪水的威胁依然存在。沁河上游无控制性工程,超标准洪水发生的可能性很大。黄河小浪底水库不能控制伊洛河、沁河洪水,历史上两河均发生过超标准洪水。因此,黄河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辖段黄沁河堤线长,薄弱堤段多,加之河道均为地上“悬河”,防守难度大。沁河口一带黄沁河滩面高出新乡市地面20多米,倘若该段堤防决口失事,直接影响豫北平原、京广和焦枝等铁路干线、中原油田及卫河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洪任务艰巨。
3.黄河滩区群众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保障滩区群众的生命安全是黄河防洪的重要任务之一,辖段黄河滩区居住群众9万多人(包括温孟滩移民),安全避洪设施少、标准低,不能满足滩区群众的迁安避洪需要。
4.小流量、长历时洪水出现大险情的情况不容忽视。黄河小浪底长期定流量、长历时的调洪运用,改变了多年河床冲淤形态,河势变化大,工程和河道滩岸长时间受淘刷,大险情和大面积塌滩现象随时可能发生。
5.温孟滩防护堤防守困难。防护堤的防御标准为当地流量10000立方米每秒,工程未经大水考验,近堤滩面地势低,一旦造成顺堤行洪,堤防偎水时间长发生大险情的可能性大。
6.部分干部群众水患意识不强,对黄沁河防洪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河道内种植阻水片林、无序采砂等与河争地,影响河道正常排洪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二)防汛任务
黄河的防汛任务是:确保黄河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及以下洪水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做到有准备,有对策,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措施缩小灾害;确保黄河温孟滩防护堤和控导工程设计标准内防洪安全;及时做好黄河滩区群众的迁安避洪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洪灾损失。
沁河的防汛任务是:确保武陟水文站4000立方米每秒洪水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做到有措施,有准备,确保丹河口以下左堤安全。及时做好沁北自然滞洪区和武陟沁南地区应急滞洪运用时群众的迁安避洪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洪灾损失。
沿河各地要根据防洪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工程抢险预案,并监督实施。沿黄(沁)河各县(市)防汛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根据多年黄沁河防洪经验,结合今年黄沁河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各级洪水处理方案,详见《焦作黄沁河防洪预案》,各级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防汛职责
黄沁河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一)行政首长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建立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1.贯彻防汛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全面部署本辖区的防汛工作。
2.组织开展防汛宣传发动,培训防汛队伍,筹集社会物料,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协调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恢复,保证汛前本辖区内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进行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建防汛督察组织,建立督察制度,督促本地区防汛抗洪工作开展。
4.研究制定防洪预案。洪水期间,按照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巡堤查险、工程抢护、迁安救护等工作,调动所辖地区人力、物力有效地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5.洪灾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卫生防疫、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各级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1.河务部门:按照黄河防洪总体要求,负责本市黄河防洪规划的实施,对河道、堤防等各类防洪工程实施运行管理;负责市防汛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黄河各类防洪工程的汛前普查,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恢复工作;制定黄河防洪预案和防洪工程抢护方案;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工情和灾情,分析防洪形势,预测各类洪水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方案,当好各级行政首长的参谋;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
2.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台风和异常天气的监测,按时向市防汛部门和黄河防汛办公室适时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和有关天气降雨公报。
3.电力部门:保证防汛机构驻地建设中路16号电力供应,并协调沿黄沁河五县市,确保防洪工程的电力供应。
4.电信部门:为防汛部门提供优先通信条件,保证河务部门防汛电话畅通,及各所辖乡(镇)和重点工程险点、险段抗洪抢险的通信畅通。
5.民政、移民部门:制定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负责滩区、溢滞洪区的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
6.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制定专门的应急防疫预案,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7.商务、物资、供销部门:负责全市防洪工程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储备、调度等工作。
8.交通、公路、铁路、民航、石油部门:抗洪期间保障运输道路安全,汛期要优先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料,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和燃料,保障抗洪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运输畅通。交通部门要做好抗洪抢险临时道路的抢修工作。
9.公安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不法行为,必要时实行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
10.新闻宣传单位:负责宣传报道和洪水预警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及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群众迁安的警报工作。
11.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承担抗洪抢险、营救灾民、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
12.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共保防洪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三、防汛工作要求
黄沁河防汛任务十分艰巨,各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行政原则,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求真务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早部署、争主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把完善各级防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作为落实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黄沁河防汛工作的全过程,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汛前,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在媒体上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和责任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依法行政,提高机构防汛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防汛队伍建设,搞好军民联防。各级要着重抓好群众骨干防汛队伍的建设,强化亦工亦农抢险队技术培训,使其不仅自身能查险、抢险,而且能指导群防队伍查险、抢险。黄沁河防汛专业队伍,特别是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要进行全员培训,扎扎实实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对黄沁河防汛基本情况、防汛抢险的基本知识都要达到“应知、应会”,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抢险技术水平。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及时向部队通报汛情,完善“三位一体”军民联防体系。
今年防汛物资储备仍从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筹集。国家专备的防汛物资、设备汛前要进行清点核实,保养维修,确保完好。群众备料仍按“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办法定点定位,落实料源,并登记造册。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生产、经营,积极储备防汛料物。
随着工程抢险方法、技术的不断改进,大型机械在抗洪抢险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各地要结合防洪任务,落实社会和群众闲散施工、运输机械,登记造册,以利抗大洪、抢大险应急调度和使用。
(三)抓好工程除险和建设,落实各项度汛措施。要根据工程普查结果,抓紧时间翻筑回填水沟浪窝、獾狐洞穴。对计划建设和在建工程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为防洪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按计划如期完成。
汛期要抓好查险、抢险两个重要环节,建立严格的巡堤查险责任制,根据不同水情及时组织查险、抢险,必须做到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堤防安全。
沁河堤上修建的小型涵闸,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防洪安全”的原则,制订防守方案,明确防守责任人,适时挂牌上岗,履行职责。穿堤铁路、公路路口和闸口,由其主管单位制订具体巡查和防守措施,当地防汛指挥部负责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黄河詹店铁路闸经过安全检测,评定为四类、五类桥,其中的重要部件:上部结构的1#、7#T型梁,下部结构的闸墩、支座已达到五类(危险状态)。目前,闸桥属于带病工作状态,武陟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防守和查险责任,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必要时按黄河防总指令适时启动应急方案。
(四)做好防洪预案和工程抢险方案的修订工作。各县(市)要结合往年使用中暴露的问题,完善各类防洪预案,认真分析预估小流量、长历时中小洪水河势变化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各种险情、灾情,制定相应的防护和保障措施,并考虑非常情况下的抢险组织、物资调运、通信保障、后勤保障措施,注重大型抢险设备和抢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抢险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有关部门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交通管制、电力供应、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物资保障、后勤供应等相应的保障方案,并落实保障措施。
(五)落实滩区、滞洪区迁安救护措施。近年来,黄河滩区群众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当前防汛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随着久旱之后沁河超标准洪水发生几率的增大,沁阳沁北自然滞洪区和武陟沁南低洼地区滞洪运用的可能性也日益增大,区内群众的安全受严重威胁程度也在增加。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洪水发生时的黄河滩区、沁河自然溢滞洪区群众迁安救护预案,预筹沁南地区应急滞洪运用预案。各县(市)主要领导要对滩区迁安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基层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具体到县、乡(镇)和村。洪灾发生后,民政、移民、卫生等部门要做好灾情统计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无大疫。
(六)加大督查力度,巩固清障成果。一是大力宣传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的重要性,增强沿河干部和群众水患意识;二是加大督查、巡查力度,防止、杜绝在主河槽内新种植片林和设置行洪障碍,按要求清除影响黄(沁)河防洪安全的河道行洪障碍;三是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沁河河道无序采砂现象的发生和发展,确保沁河防洪安全。
(七)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保黄河安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防汛职责,积极开展防汛准备工作。物资、铁路、交通、石油等部门,对用于黄(沁)河防汛抢险的石料、铅丝、油料等物资,要优先组织供应、运输;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积极搞好防汛宣传和舆论引导,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洪水报警;电力部门必须保障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用电;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抗洪抢险秩序,保证交通道路畅通无阻。对破坏防汛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公、检、法机关要作为要案尽快侦破,依法严惩。
四、防汛督查
为落实黄(沁)河防汛抗洪责任制,督促各项防汛工作的开展,保证各项防汛任务的完成,各级要建立健全防汛督查组织。实行分级督查、逐级负责的督查制度,洪水期间或发生重大险情时,实施专项或巡回督查。推行百分考核制度,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项防汛任务的完成。
(一)督查组织
市黄河防汛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市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市防汛督查组成员单位组成如下:
孟州市:市交通局、团市委、焦作河务局
温县:市民政局、市林业局、焦作河务局
武陟县: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焦作河务局
沁阳市: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焦作河务局
博爱县:市农业局、武警焦作支队、焦作河务局
(二)督查内容
1.国家防汛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抗洪指令的执行情况。
2.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
3.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订等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4.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5.洪水期间领导上岗到位情况,防汛队伍上堤防守和巡堤查险情况。
(三)督查职权
防汛督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有权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在抗洪抢险的紧急时刻,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督查组视情节轻重有权现场进行处理,直至撤职,汛后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出最后处理。
1.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抗洪抢险紧急关头临阵脱逃者。
2.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洪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者。
3.巡堤查险不及时,或巡查不认真,对问题漏查、失察,贻误抢险时机者。
4.玩忽职守,措施不力,给防汛抗洪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附件:1.2007年武陟县黄沁河防汛工作目标任务表
2.2007年温县黄沁河防汛工作目标任务表
3.2007年沁阳市沁河防汛工作目标任务表
4.2007年孟州市黄河防汛工作目标任务表
5.2007年博爱县沁河防汛工作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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