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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2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政办综〔2006〕28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提出的《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

(市教育局2006年8月4日)

2006年教师节是我国第22个教师节。为切实组织好庆祝我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宣扬人民教师的历史功绩,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形象,掀起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团结和动员广大教师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师节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教师育人业绩,宣传各级各类学校的特色和办学成果。

(二)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市政府将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开展各种表彰奖励活动。

(三)开展为教师办实事活动。各县(市)、区要通过座谈会、走访教师、送温暖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使他们能够安心从教,乐于从教。要创造条件为教师安排一次身体检查。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9月5日上午,各县(市)、区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走访慰问市优秀教师、离退休教师和特困教师。9月8日上午,市四大班子领导走访学校、慰问教师;下午与教师代表座谈。

三、活动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本着"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突出时代感、社会性和广泛性,切实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庆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加庆祝活动,展示教师风貌,弘扬师德精神,大兴学习之风,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实际行动庆祝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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