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绍政发〔2010〕27号 |
颁布日期:2010-03-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工作的通知
绍政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10〕2号)精神,按照“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保质量、稳价格”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2010年我市的粮食工作,确保实现全年265.9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13.5万吨总产量的计划任务和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村,落实到户、田。加强政策扶持,创新工作载体,优化为农服务,着力提高粮食工作水平。今年市政府安排100万元,继续开展对全市13个“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功能)区建设,粮食安全先进县(市、区),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种粮大户等评比奖励活动。
二、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因地制宜配套省级稻麦种粮大户补贴、水稻机械插秧作业补贴、植保统防统治作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农机具特别是粮食烘干机购置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早晚稻订单收购和奖励政策,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各项粮油补贴制度(包括监督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制作粮食政策明白卡,发到种粮农户,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10年绍兴市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稳步提高粮食面积和单产水平
全面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强农艺农机紧密协作,努力提高水稻复种指数,增加水稻两季种植面积,推广应用集优良品种、水稻无盘简易规格化育秧、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先进技术为一体的水稻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加快推进以机械插秧为重点的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积极发展无公害稻米基地建设与认证工作。全面开展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活动,水稻示范方面积不少于当地水稻播种面积的10%。广泛开展科技培训、示范与观摩活动,全面提高种粮农民科技水平,稳步提高单产水平和稻米品质。
四、积极创新机制体制,着力增强粮食生产发展活力
创新发展新型农作制度,着力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发展种粮大户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科技型的年轻大户,培育规范化、规模化的粮食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其开展水稻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和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统一施肥的“五代三统”服务。依据地理条件,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迷你番薯、红高粱等特色旱杂粮生产,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着力增强粮食生产发展活力。
五、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不断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区建设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40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按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00万亩、今年新启动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6万亩,搞好规划,落实到田,采取工程和技术的手段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各地要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有效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六、加强储备粮油管理,有效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各地要及时制订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做到储备粮油仓库、规模、资金“三落实”,加强储备粮油检查。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扩储任务,在今年12月底前确保全市21.05万吨储备粮规模足额到位,其中0.429万吨成品粮储备在6月底前到位(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分解落实)。认真落实粮食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网络,加强对粮油库存、市场动态及价格的跟踪监测,加强对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供应粮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七、大力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切实保障粮食供应安全
积极扶持粮食市场发展,特别是做好重点粮食批发市场的更新和升级改造,吸引更多的粮食经营户来绍经商,扩大粮食成交规模。积极培育一批粮食加工、经营的龙头企业,激励粮食生产主体外拓粮食生产基地,对外拓种粮并把粮食运回绍兴的,享受市内大户同样政策。支持粮食经营主体到粮食主产区组织粮源,通过“市内抓生产、市外拓粮源”,确保我市粮食供应安全。
八、优化宣传与服务,合力推进粮食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粮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农业、水利、粮食、财政、科技、供销、气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各项职能工作,在各重要农事季节,开展送政策、送订单、送科技、送农资、送资金下乡“五送”服务。建立气象与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及各类专业大户、合作社的信息直供服务制度,加强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即时气象预报和技术指导,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促进粮食增产、粮农增收和粮食安全。
附件:各县(市、区)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
项目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总产量
(万吨)其中:早稻面积(万亩)
一类指标二类指标
全市合计265.9113.538.6840.5
市区小计12.75.81.251.3
其中:越城区6.93.20.750.75
袍江新区3.151.40.30.33
镜湖新区2.651.20.20.22
诸暨市79.636.510.210.7
上虞市69.527.516.917.65
嵊州市42.916.92.12.2
绍兴县42.219.78.28.6
新昌县197.10.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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