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1〕3号 |
颁布日期:2011-01-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水利局市西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3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水利局、市西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
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市西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加快“生态宜居”西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探索城市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提升水土保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省水利厅复函(浙水保〔2010〕36号)同意,决定在西区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生态宜居西区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为平台,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按照“科普教育与开发建设同行、综合防治与开发建设同步、预防保护与开发建设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城市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切实减少开发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以水土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维护,保障衢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向上争取和实施一批“水土流失防治、雨洪资源利用、城市节水配套、生态水系建设、水土保持研究”等项目,扎实推进节水防污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建设。
(二)进一步探索完善园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管理模式,形成“制度创新、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园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格局。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支持配合、干部群众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规划体系。根据西区开发建设工程规划,编制《衢州市西区开发建设工程土石方平衡和综合利用规划》,制定《衢州市西区土石方综合利用和调运制度》,切实将水土保持理念融入西区规划、布局、设计的全过程,进一步探索西区土石方平衡和综合利用新模式,尽可能保留和充分利用原有地貌和景观资源,从根本上预防人为水土流失,提高城市品位。
(二)提升管理能力。依托市水土保持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西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和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根据规划要求,市水利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西区管委会等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石方综合调配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城市废弃土石方消纳和综合利用平台,切实加强土石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
(三)创新防治模式。编制《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作指导意见》、《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手册》,按照“分类管理、便民高效、合法合情”的原则,深化“整个园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入园项目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园区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把保护和利用耕殖土等表土资源作为水土保持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园区水土流失防治模式,切实强化水土流失防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实现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率、实施率和验收率三个“百分之百”。
(四)强化示范引导。创新示范园区试点工作载体,制定出台《衢州市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定暂行办法》。在西区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小区、示范道路、示范公园等示范工程的评选,通过示范推广,推进水土流失防治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普及。
(五)营造工作氛围。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标志碑和户外大型固定宣传牌为点,以西区主干道路灯箱广告、道路沿线在建工程围墙宣传长廊为线,以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短信、宣传手册以及水土保持工作简报为面,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自觉性。
(六)提高科技水平。在西区设立水土流失固定监测点,开展红黄壤地区水土流失成因、发展趋势的研究,开展适时、适地、适宜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试验,推广运用土石方挖填、建筑垃圾处置、钻渣泥浆管理、表土资源利用、雨洪资源截蓄、挖填边坡防护、绿化植物布设等新技术、新工艺,体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红砂岩丘陵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特色,切实提高水土流失防治的科技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研究和论证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摸清西区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现状,分析西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研究示范园区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确定试点工作目标,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和报批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全面推进和提升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11月)。按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四)总结验收和推广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2月)。对照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逐一进行自查,并向省水利厅提出试点验收申请。同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在全市面上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争取上级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市财政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试点工作经费。同时,市水利局、西区管委会等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三)突出项目谋划。要以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工作,以项目加快推进西区建设。向上争取一批项目,包括园区土石方平衡和利用规划、红黄壤地区水土流失成因和影响因子研究、红黄壤地区水土保持适生植物试验、不同下垫面条件水资源涵养能力研究、石梁溪生态河道建设等;向上申报一批典型,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园区等。
(四)加强制度建设。对试点过程中的耕植土保护利用、土石方调运、建筑垃圾处置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公示公告、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西区后续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也为其他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借鉴。
附件: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衢州市城市新区建设水土保持
生态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毛建民(市政府)
副组长:严三良(市府办)
洪建新(市水利局)
方正则(市西区管委会)
成员:王盛洪(市发改委)
叶浙青(市财政局)
傅金生(市建设局)
范展鸿(市规划局)
黄李承(市水利局)
毛爱民(市综合执法局)
杨继(市环保局)
吕锋(市西区管委会)
田俊(市国土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黄李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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