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保政办函〔2015〕55号 |
颁布日期:2015-08-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3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优秀单位通报如下:
一、县(区)人民政府(2个)
腾冲县人民政府、昌宁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7个)
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