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关于201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关于201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克政办传〔2009〕79号
颁布日期:2009-12-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9〕7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元旦即将来临,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元旦放假通知如下:

1、2010年1月1日—3日放假公休,共三天。节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各族群众渡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2、请各县(市)、各部门将节日值班安排情况于2009年12月28日前报克州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请新闻单位刊播)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201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8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