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1-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克州201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克政办发〔2014〕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工作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克州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14年10月31日,对州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各县(市)法制机构进行了自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案卷以重点抽查、集中评查、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抽查,共抽查克州环保、安监、林业、畜牧兽医、食药、工商、质监、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等15个部门41件行政执法案卷,反馈案卷评分表15份,指出各类问题25个,提出整改意见15份。克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据评查、评分情况,经研究评选出优秀案卷16卷,占39%;良好案卷11卷,占26.8%;合格案卷13卷,占31.7%;不合格案卷1卷,占2.5%。
二、主要特点
从整体来看,克州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较好地树立了克州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从评查结果看,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卷的整体质量好于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克州工商、食药、路政等重点抽查单位案卷质量各有特点,集中展现了不同行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主要特点是:
(一)注重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适格,出具的法律文书印章正确。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行政执法内容适当。大多数被评查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内容适度。
(三)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大多数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行政许可案件履行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
(四)大多数被评查单位案卷制作水平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卷内材料整齐完备,案卷装订基本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立案审查决定方面。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未写明立案的意见和依据,承办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写明意见及签名;个别案卷证据缺乏证明力。
(二)行政执法程序方面。有的案卷送达回执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期内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的单位对行政处罚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告知不全;有的案卷没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有的案卷的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写执法证件号。
(三)案件结案审批方面。部分案卷无结案审批表或填写不规范,案件承办人未写明建议结案的理由;有的单位没有受理、结案等材料,无法全面反映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不具备执法案卷的标准要件。
(四)执法文书规范方面。有的案卷材料为复印件的没有加盖原件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确认印章;部分案卷文书文号编写不准确。
(五)执法案卷装订方面。有的部门和单位在案卷装订时仍存在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内目录未标注对应页码;案卷没有逐页编写页码;案卷题名表述不全,不能反映案卷内容;装订线处没有立卷人签章或加盖归档专用章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要以案卷评查活动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查找差距,认真落实整改。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进行一次复查。严格按照《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结合此次通报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和规范执法的目的。
(三)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克州行政执法水平。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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