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昌州政办发[2010]122号 |
颁布日期:2010-12-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自治州抗灾保畜应急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0]1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州抗灾保畜应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抗灾保畜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州抗灾保畜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促进自治州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对雪灾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推动自治州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防灾抗灾体系
(一)建立完善州、县、乡、村四级防灾抗灾保畜指挥体系。自治州防灾抗灾总指挥由自治州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自治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州财政、农业、畜牧、林业、公安、气象、广电、卫生、民政、经贸、发改、交通、武警、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和灾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抗灾保畜。同时,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统计草场产草量和载畜能力,为各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抗灾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好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物资贮备所需资金,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输送抗灾救灾人员及药品等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粮食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饲料等物资。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抗灾指挥部的临时安排,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县、乡、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防灾抗灾应急方案,确保防灾抗灾保畜工作顺利进行。
(二)物资贮备体系建设。以牧民为主体,建立州、县、乡、村四级防灾抗灾物资贮备体系。县级物资贮备体系由畜牧、卫生、民政、粮食等部门组成,贮备足够的防灾抗灾物资。乡级也要建立物资贮备体系,引导牧民按饲养牲畜数量,贮备好饲草料、面粉、煤炭、药品等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供应站,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向灾区供应救灾物资。
(三)抗灾救援体系建设。州、县、乡三级要成立由党员、青年、民兵、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抗灾救援的车辆、油料、清雪机械工具等必须及时到位,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进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四)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增强预报的可靠性,做好长、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并对牧区天气变化实施重点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每月天气总体情况在月初报州抗灾救灾保畜指挥部办公室。天气变化异常期,要每天向州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通报一次。
三、牧区雪灾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0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牲畜达2万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牧民达到30户以上属特大灾。
(二)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500—10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1—2万头(只),或受围困牧民达20—30户以上的属大灾。
(三)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5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到1000—10000头(只),或受困牧民达10—20户的属于中灾。
(四)达不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四、抗灾保畜应急处置程序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州、县市两级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应急方案,及时向自治区报告灾情;发生中灾、轻灾时,受灾县市、乡镇要迅速启动应急方案,及时将灾情上报州指挥部办公室。
(二)防灾抗灾应急方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要在12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队,及时进行救援。根据灾情工作需要,积极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医护和兽医人员等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级指挥部按计划、分步骤调运储备物资,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救灾物资运到灾区。
(三)建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上报灾情、受灾等情况。
(四)合理调剂农牧区牲畜。各县市要从大局出发,将区域内的牧区牲畜向农区转移,对受灾后无法转场的牲畜,可就近借用其他乡场或牧民的草场进行放牧,在借用放牧草场时,要协商具体的借用时间、补偿方法、草场基础设施保护等,努力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抗灾保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灾抗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灾抗灾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自治州畜牧业安全。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宣传教育,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精心准备、沉稳应对”的防灾意识,鼓励他们克服侥幸心理,提前备好草料,灾情发生时不等不靠,主动抗灾。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牧民做好接羔点的消毒、暖圈等设施维修工作,保证饲草料、防疫药品等物资的供应,积极预防倒春寒、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保证接羔育幼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物资贮备。县市畜牧部门要督促牧民,按照标准贮备足够的牲畜越冬渡春草料和放牧人员生活医疗用品等物资;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州、县市、乡镇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防灾饲草料、燃料等群众生产生活用品的筹集和调运工作,增强抗灾应急能力。自治州建立500万元的州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
(五)抓好疫病防治。健全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牲畜疫病防治机构,制订疫病防治工作预案,兽医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上门蹲点服务,做好防疫工作,及时治疗牲畜疾病,保证畜群的安全。实行兽医跟群服务制度,定期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落实灾情报告制度。各县市要严格实行灾情报告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在正常情况下一周一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灾情发生后要一天一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同时,要做好牲畜安全越冬渡春统计工作,每十天向州畜牧兽医局报告一次畜牧业生产情况,为自治州防灾抗灾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七)强化监督检查。州、县市、乡镇防灾抗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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