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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文号:沪水务(海洋)〔2014〕25号
颁布日期:2014-03-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中心城区建交委,市城投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4年3月19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水务(海洋)建设发展的关键一年。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市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水务(海洋)系统生产和运行安全为主线,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确保水务(海洋)行业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水务(海洋)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

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重点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等工作,保障水务(海洋)系统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安全监管队伍教育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今年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动尽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区县水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中心城区建交委、有关行业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抓。各专业领域分管负责人要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安全部门综合监管与专业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水务(海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同步实施,进一步强化专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水务(海洋)系统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四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将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落实

(一)水务(海洋)建设领域

要结合水务(海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分类监管,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在建工地的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围堰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要加强高空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深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水平。

(二)行业管理单位

供水行业要明确行业监管要求,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供水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原水管渠保护力度,提升供水服务保障能力,特别是抓好重要时段、夏季高峰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要督促供水企业、供水监测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确保用氯、用氨和化学试剂使用安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供水应急调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排水行业要以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备案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安全制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完善作业现场监护以及应急救援等制度;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排水企业严格执行生产运营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各项制度,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防汛排水安全。

水利(堤防)行业要督促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水闸泵站、河道保洁作业、船舶过闸通航等方面安全管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和专业队伍,确保水利设施的运行正常。要加强海塘、河道堤防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落实整改,保障一线堤防设施安全和防汛安全。

水文行业重点做好加强水文野外、出海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好水文测站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涉及使用危险品和剧毒品的单位,督促其指定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水务(海洋)信息中心要做好局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

海洋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强海域海岛日常监管,负责指导监督相关海洋工程建设安全。

(三)局属其他单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车辆、交通、消防、用电、食堂、出租场地等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交通事故发生。

(四)各区县水务(海洋)局、中心城区建交委

各单位在做好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和改进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完善安保反恐应急防范机制,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保反恐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要求,严密控制重点高危人员,严密管理爆炸危险物品,严密保卫重点要害部位,积极探索和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三、开展安全专项行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做好亚信分会水务保障工作。根据亚信峰会筹办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做好重点保障区域供水以及重点水域水面环境整洁保障工作,市供水管理处、市水利管理处分别牵头组织制定供水、水环境保障专项方案;针对会议时间临近汛期,发生暴雨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安全环境的影响,市排水管理处、市堤防处制定排水和黄浦江、苏州河堤防安全环境专项保障方案,在此基础上市水务局完成水务保障总体方案,形成“14”保障方案。当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设施运行安全自查,4月份完成设施运行专项检查,5月份做好重点保障各项工作,努力确保亚信分会期间水务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扎实推进防汛专项整改工作。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防汛防台整改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3-87)精神,各级防汛水务部门要在分解责任、明确任务、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对涉及“307”项具体工作逐一跟踪、督办,确保相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和销项。汛前,市领导还将在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和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在汛前整改完毕。

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水务(海洋)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态势监管,特别对长期、反复出现的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是不断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近年来水务建设领域安全工作的实际,水务安质监部门要重点对防范高空坠物、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等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提高安全生产检查能效。要继续深化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月报制度,对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四、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一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安委会负责完成安委会领导和成员单位调整工作,安委办负责修订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种行为有标准可依。要加快水务(海洋)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和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二要加强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开展水务(海洋)“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水务(海洋)系统各单位参加水利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征文等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堤防处、质监站等行业管理单位要会同行业协会,抓好行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各区县水务(海洋)局、中心城区建交委、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研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水利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水利部对本市安全监管常态化考核工作的同时,严格对照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资料搜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

四要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按照水利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年内市水务局要完供水处、排水处、水利处、市堤防处、水文总站、水务质监站等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汇编工作;各区县水务(海洋)局、中心城区建交要组织力量研究制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并结合预案适时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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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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