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4-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市教委自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了“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已建有45个创新基地,设立8个重点项目和7个年度特色专题。创新基地对深化高校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提升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全国“两会”精神,推进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创新基地建设,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评估原则,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总体设计,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2013年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信息化服务”两大建设方向共8个重点项目的建设指导和检查评估,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项目参与高校间的统筹、联动功能,以及对其他同类院校的辐射、引导作用。
市教委将在5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到重点项目牵头高校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建设进度。牵头高校要会同联合高校在5月10日前填写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
(一)2012年度特色专题结题
市教委将在7月中旬前组织开展2012年度特色专题的结题工作。结题方式以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为主,相关专题负责高校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结题表》,并做好相关答辩准备工作(结题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3年度特色专题申报
2013年市教委将重点支持与教育部和市教委促进就业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与学校就业工作亮点和特点相结合、与已有工作基础相结合的专题申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市教委提出201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的选题方向:
1.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各类基层就业引导
2.就业工作国际化和海外实习实训探索
3.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育人
4.以创新创业教育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5.提升实践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领域拓展
6.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毕业生就业和思想政治教育
7.其他确能促进就业,体现学校工作亮点和特色的专题方向
已被列为创新基地的高校可申报年度特色专题,为兼顾不同类型高校推进工作的需求,每校在申报专题时数量不限,但每校最多可获得市教委对1个专题的立项和经费支持。原则上,重点项目牵头高校不再申报年度特色专题。
申报高校须在5月6日前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申报表》。市教委将在5月中下旬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8月底左右进行专题结题。立项后先期下拨70%专题建设经费,通过结题后下拨后续30%经费。
三、一般创新基地
(一)已有创新基地建设检查
已被评为创新基地的高校,都须在7月5日前,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中期检查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对2012年市教委已组织专家组到校实地调研的创新基地高校,将以书面材料检查评审为主。
对2012年尚未进行过实地调研的创新基地高校,市教委将在7月中旬前,组织相关专家组到校开展实地调研检查。
检查通过者继续给予相关建设经费。
(二)2013年创新基地申报
申报2013年创新基地的高校,须在8月30日前,提交本校当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5000字内,内容要求另行通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申报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各申报高校要重点做好本校2013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数据库更新工作(重点是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当年录用本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作为开展第三方社会调查的基本依据。
四、组织领导
由市教委相关领导任组长,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创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市教委相关处室和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科院等相关单位,落实专人组成“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工作。
由部分高校校领导、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相关研究机构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创新基地建设工作专家组”,研究制定相关方案、评选标准及工作程序,开展相关评审和实地调研等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将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相关调查评价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相关表格
创新基地相关表格,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包括:
1.《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
2.《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结题表》
3.《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年度特色专题申报表》
4.《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中期检查表》
5.《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申报表》
6.《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报送方式
创新基地各类材料,请按规定时间节点,以下列方式报送
1.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xsc@shec.edu.cn和cxjd2013@firstjob.com.cn
2.纸质版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一式3份,报送“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小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318室,邮编:200235)
联系人:市教委学生处魏圣君;联系电话:23116738;
市学生事务中心周华;联系电话:6482301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