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1〕59号 |
颁布日期:2011-08-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暨2011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能耗下降16%的目标,结合各县区“十一五”和2010年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现将“十二五”暨2011年节能指标计划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分解下达2011年度节能指标计划是实现“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市政府将此作为考核各县区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二、认真做好节能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各县区要在综合考虑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情况、能源自给水平和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本地节能目标分解到位,并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本地2011年度节能指标计划分解情况报送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同时于2012年1月底前将2011年度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抽查。
附件:汉中市“十二五”暨2011年单位GDP能耗指标分县区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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