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忻政办发〔2012〕78号
颁布日期:2012-06-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2〕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消防安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组织开展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清剿火患”战役,有效提升了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一些传统的消防工作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社会火灾防控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加强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充分整合资源,实施群防群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相互分离的形式,最终实现政府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政府对城市的消防管控能力和处理速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的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郑州现场会精神,通过整合城市、乡镇、社区、行业等部门消防监管力量,科学划分各级消防监管网格,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做到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确保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为一级网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各行政村、社区为三级网格。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网格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要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及责任目标,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适时召开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形势,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各级网格化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成立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齐消防办公设施、消防装备器材,建立完善各级网格的基础台帐和数据,制作消防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本辖区的消防巡查检查,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将消防工作列入保安培训和上岗考试内容,推动保安队伍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全力做好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警务室民警依法开展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执法和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多警联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机制,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保卫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相关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要混合编组,联合执法;利用城市街道、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积极依托街道、乡镇平安建设网,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平台,提高基层消防工作动态管理水平。要建立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各街道(乡镇)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搭建调度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公安、综治、消防、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形成合力,严格督导,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建立网格化宣传服务机制,拓宽宣传载体,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消防宣传舆论氛围,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同时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拓宽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积极组织各部门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全力抓好落实。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