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5-1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支持的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12年6月22日至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会。现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主题: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
(二)参展行业:环保、节能减排、节水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工艺品,新型建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纺织品,新型专用机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
(三)主要内容
1.举办第四次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邀请世界500强CEO、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商会(协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大小企业配套对接、实现大小企业技术协作,创造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采购链的机会,促进大小企业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举办电子商务论坛、融资论坛、军民两用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与发展交流研讨会、中小企业局长圆桌会议等。
2.展览展示APEC各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经济体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对接、国际采购商到会采购、四川省推介等交流活动。
(四)日程及活动安排
布展时间:6月18日一21日。
开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6月22日上午9:00——6月25日下午16:00。
技术交流及论坛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2)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
(3)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
(4)特殊行业企业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1)具有本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产品特色、技术特色、服务特色;
(2)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标准;
(3)食品类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及代表性;
(4)精密零配件、电子仪表、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类、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代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产品。
(六)我市推荐项目及布展要求
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广泛推介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组织上报工作。
市代表团负责我市展位整体布展;各参展企业负责提供展品、展览图片、企业宣传资料等。展位费统一由市财政支出。各参展企业要主动积极与外地参展单位联系,开展经贸合作洽谈。
二、太原代表团组织机构
团长: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团长:窦力奋(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茹述创(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志勇(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负责工作方案起草,活动组织安排、沟通协调,资料归档,项目征集审定发布,展会布展,参展成果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做好参展宣传组织、报表报送和参展项目产品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5月18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确定并报送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名单;6月18日,参展人员到达成都并开始布展;6月21日,参会人员报到,检查布展情况;6月22日——25日,参加技展会各项活动。
附件: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分团报名及汇总统计表
http://www.taiyuan.gov.cn/?yy=310&id=1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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