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唐朝彬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并政发〔2015〕13号 |
颁布日期:2015-04-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唐朝彬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7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唐朝彬同志的市经信委调研员职务;
郭平和同志的市城乡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李惠斌同志的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柳庆元同志的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卫天喜同志的市安监局调研员职务;
刘亚晋同志的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巧珍同志的市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李刚同志的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特此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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