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由市地震局拟定的《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和全省防震减灾领导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要点
1.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推进本地、本部门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实施,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按有关文件要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岗位津贴。
2.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依法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重点加强省、市、县各级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继续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加快城市旧城改造力度。推进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及震害预测等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3.修订本级地震应急预案,调整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执法检查。乡宁县、浮山县、古县和洪洞县开展县级综合应急演练。推进本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灾情信息上报、应急指挥等地震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方式,提高应急救灾物资的保障水平。完成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尧都广场、平阳广场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4.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三网一员”队伍规范化建设;要依法做好本辖区地震监测台站的环境和监测设施的保护。各县(市、区)今年至少新增一项自属的地震前兆监测手段,并保证正常运转,数据连续率达95%以上。完成临汾中心地震台郭家庄监测中心道路改造工作。
5.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宣传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机制。组织好“5·12”“7·28”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积极创作防震减灾文化产品。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建设符合《山西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定标准》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继续完善防震减灾新闻宣传联动和发布机制,提高地震信息发布、地震谣言应对和地震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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