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6-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临汾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和县城人居环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带两圈多点”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和“一城三区”百万人口大临汾建设目标,以打造宜居城市、县城为目的,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强力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集聚能力,使我市城市和县城在建设管理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创建一批省级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力争创建几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和人居环境奖城市,初步形成宜居宜业的城镇建设体系。
二、任务和要求
(一)搞好规划设计,科学指导城市扩容提质
要围绕百万人口大临汾建设目标,做好尧(都)洪(洞)襄(汾)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指导“一城三区”建设;以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搞好近期建设片区详细规划,指导新区建设;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搞好旧城改造;重要项目的设计要注重塑造景观风貌,突出地方特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促进市政公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4号)要求,要切实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绿地系统、供水节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城市照明、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等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临汾市区2011年底编制完成;侯马市、霍州市2012年6月前编制完成;其它各县2012年底前编制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统筹城市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要向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延伸。强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的经济功能,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向城市转移。临汾经济开发区和洪洞县要加强甘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侯马市、曲沃县和侯马经济开发区要尽快启动国际陆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要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动态、静态交通体系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到2015年底临汾市区、侯马市、霍州市城市道路网密度要达到7km/km2。要统筹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架空线路入地敷设,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要按照国家养护定额,确保养护经费足额到位,严格执行道路养护规范,提高道路养护质量,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要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城市桥梁的安全评估,巩固城市桥梁安全生命线。2012年底前,临汾市区、侯马市、霍州市要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完成桥梁安全检测和评估定级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供热、供气和供水设施建设。要加快热源设施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鼓励发展地(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新型供热方式,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热电联产在集中供热中的比例。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力度,2011年底前,市区和各县市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2015年底前市区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2011年起,市区新竣工的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制度,2011年底按热计量收费的住宅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面积的比例达到10%。鼓励能源合同服务公司参与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要以“气化山西”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城市燃气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城市清洁气源,不断提高燃气普及率和管道天然气、煤层气气化率。要严格水源保护措施,加大自备井关停力度,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015年底前各县市要全面完成运行50年以上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0%以下;临汾市区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水质监测能力,提高供水水质达标率,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不断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按照《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考核标准》,加大对新建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管考核力度,提高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实际运行负荷率都不得低于75%。临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侯马市迅速污水处理厂要实施升级改造,年底前启动工程建设;其它污水处理厂要完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中水回用工程,2012年底要全部建成污泥处理设施,实现污泥合理处置,临汾市区中水回用率要达到25%以上。要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襄汾县、翼城县、乡宁县、蒲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11年9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洪洞县、安泽县、浮山县、汾西县、隰县、曲沃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11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都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进一步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杜绝二次污染。对已经投运的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强化监管,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要按照《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第4号部长令)有关要求,将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统一纳入城市照明管理范畴,完善设施,加强管护,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2012年底,临汾市区主次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要达到100%,其它道路要达到98%以上;各县市区城市道路的装灯率、亮灯率要达到95%以上。要大力推广照明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临汾市区和侯马市、霍州市要分别在2011年底和2012年底前,全面淘汰国家规定的低能效、高能耗城市照明产品;其它县城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家规定的低能效、高能耗城市照明产品。2015年临汾市区要实现路灯照明节电25%目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旧城改造,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实施老商业区搬迁改造。各县(市、区)在推进县城新区建设的同时,对城市建成区内功能混杂、环境较差、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和城市形象的老商业区要实施搬迁建设或升级改造,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商务、旅游、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商贸街区。尧都区要在2011年底前启动百汇市场、尧丰市场搬迁改造工程。
2、实施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尽快成立辖区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领导机构,落实办公地点及工作人员,制定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尽快启动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工作。2011年,尧都区要启动改造10个城中村,临汾经济开发区要启动改造5个城中村。其它县市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快速推进城中村改造改造。在城中村改造中,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就业社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3、实施棚户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棚户区和旧住宅小区,实施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程,提升小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环境容貌专项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立体绿化”等方式,切实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十二五”末,全市要创建5-8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市、区)要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重大抓好主次干道、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和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城市整洁卫生。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沿街摊点和商业门店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和商业店铺牌匾设置,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切实解决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爱委会、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大城市公厕建设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一批城市公厕,切实解决群众“入厕难”问题。到2015年底,全市要新建公厕300座,二类以上公厕要达到65%。人口密集街道和商业区道路公厕间距不大于500米,居民区公厕间距不大于800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治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运营考核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强对市政运营企业的考核监管,切实提高运营服务水平,提高“三供”企业的保障能力、“两处理”企业的减排能力和资源再生利用能力、供热计量改革和城市照明的节能效果,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要建立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通过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侯马市要建成省级宜居城市,努力争取“中国人居环境奖”;其余县市也要积极创建宜居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临汾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建民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宿青平市长助理、市住建局局长
吴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郭景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明星市公安局副局长
邰惠俊市发改委副主任
仇跃俊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保金市住建局副局长
贾长宏市环保局副总工程师
毕研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国刚市规划局副局长
祁战斗市工商局副局长
贺文喜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锁定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辛玉龙市爱委办主任
王蔚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各县(市、区)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陈保金(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高度重视扩容提质大行动工作,专门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扩容提质大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参照市级领导机构,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建立“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领导体系,确保城市扩容提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立推进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对扩容提质大行动的总体要求和《临汾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将建立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工作考核、严格奖惩等机制,从7月份起,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约谈政府主要领导。
(三)加强舆论引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市民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全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扩容提质行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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