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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点,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此规划。

二、规划依据

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50号)。

三、规划对象

再生资源社区、校园回收点,城郊回收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

四、规划范围

晋城市中心城区。

五、规划年限

2011—2015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建设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我市再生资源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方便、温馨、开放、现代”的宜居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发挥重要作用。

二、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群众参与”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调控总量、统筹安排、有序竞争原则;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原则;方便交售、便于运输、维护交通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市场化运作原则。

第三章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

一、发展目标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全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逐步形成以社区回收为基础,中转储运为纽带,集散交易市场为中心,综合利用为目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划布局

(一)再生资源回收点(亭)

1.主城区回收点(亭)。要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结合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设置。

在主城区每一社区、学校(或约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固定回收点(亭),面积10平方米左右,城区57个社区,设置83个。回收点(亭)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

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要同步规划设置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点(亭),作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结合小区环境整治,按先试点后普遍实施的原则有步骤地设立固定回收点(亭)。

社区回收点采取固定点回收或电话预约上门回收相结合的方式,负责收集居民交售的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家用电器、动物杂骨、毛发等)。回收的再生资源要做到日收日清,原则上不做储存,尽量减少二次污染。

2.金村区、南村片区、高都片区、巴公片区规划重点,主要是乡镇、村的收运、整理、暂存、中转的固定场所。回收点的设置要按照总量调控、管理规范、便于交售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原则上按2000—2500户居民)设置,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由临近村的回收点适当扩大服务半径,总计设置17个。回收点营业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采取新建、改建和购置三种方式建设(回收点(亭)布局见表)。

晋城市回收点(亭)规划表

3.回收点管理。原则上一个回收点配备2—3辆流动回收车,便于上门服务及将收购的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或集散交易市场。固定回收点(亭)实行“七统一,一规范”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规范经营)。

(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分别在主城区西北、西南、东南、东北片区设置4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具有初加工分拣功能,分拣加工后的再生资源运往集散市场统一销售。根据发展的需要逐步将分拣中心改造为专业的加工处理中心。

(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按照“依靠企业,整合资源,政府支持,规范建设”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托,以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为目标,在牛匠北西环路西侧规划设置1处具有一定区域辐射能力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占地面积120亩,内设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具备分拣、仓储、交易、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符合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泽州县孟匠村原物资回收公司仓库规划建设一个废旧金属市场等。

第四章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

完成40个社区回收亭、1个废金属集散交易市场的建设,启动大型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建设。

二、建设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

在主城区完成100个标准化回收站点的配置任务;完成4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使全市再生资源进入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处置,并进行再生资源的有效配置;完成大型再生资源综合集散市场建设;完成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完善的电子网络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有关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再生资源回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政府主管部门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规范提高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

在全面完成主城区回收站点布局的基础上,向金村区、南村片区、高都片区、巴公片区延伸推广,基本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制,各负其责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组负责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管理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商务、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公安、住建、环保、工商、税务、执法、供销社等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任务分解,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狠抓落实,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强化引导作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动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居民小区回收亭位置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已建成小区回收亭用地由所在居委与物业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用地,要积极探索采用集约用地办法,合理布局和设计生产设施,减少土地浪费。规划部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土地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市县两级财政要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扶持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配套资金支持市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察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对固体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的现有企业进行整合、规范,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大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使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自觉利用再生产品。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宣传有关再生资源的的法规政策,大力发展会员,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在行业自律、政企沟通、规范服务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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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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