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通政办字〔2015〕212号
颁布日期:2015-10-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社会消费情况,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面、准备掌握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的数量、分布、类型及经营基本情况;及时将达到统计标准的限额以上企业(即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个体户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和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力争今年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440户;抓好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企业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企业报送数据逻辑分析,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社会消费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各旗县市区从即日起重点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单位等进行调查摸底,把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经营单位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同时,对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住宿和餐饮店、商业街等从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大个体户进行摸底,对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大个体户纳入统计范围。

(二)狠抓限上企业申报和自然晋级工作。各旗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要解决漏报、少报的问题。按类值分类,列出拟上线企业名单,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抓好大个体户的自然晋级工作。各旗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务于11月10日前纳入一批,12月30日前补报新增一批和纳入一批。

(三)狠抓当前限上企业变更及促进日常消费品发展工作。限上企业主要信息变更和未经营限上企业转限下或注销企业工作,主要是煤炭经营企业,以保证明年数据的可比性。重点抓好非石油、煤炭类值销售工作,确保下降类值;食品、烟酒、日用品、体育、娱乐用品、中西药、家具、通讯器材、建筑及装潢材料等类值有一个较快增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由分管副市长负责专项推进工作,市商务局、统计局具体负责业务指导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要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人员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各旗县市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商务、统计部门牵头,抽调专人推进工作。

(二)强化调度,务求工作实效。为保障统计工作质量,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为统计部门提供限额以上企业相关数据信息和核算依据。各旗县市区要将限额以上企业相关数据信息每半月向市统计局、商务局做书面汇报。市统计、商务局汇总后及时报市政府。

(三)加强督查落实,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由市里组织专项督查组,对限上企业申报工作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摸底核实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坚持“激励带动、催生责任单位内在动力,规范管理、力促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加大对旗县市区政府在社零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及消费品市场发展方面的考核力度,对社零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任务纳入市委实绩考核目标,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取得跨越发展。

2015年10月2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4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