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1-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委、办、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呼政办字〔2014〕10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委、办、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由市法制办具体承担依法行政考核的日常工作,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1月18日
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
http://www.huhhot.gov.cn/eWeb/img/2014122610578834.doc
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委、办、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
http://www.huhhot.gov.cn/eWeb/img/201412261057166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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