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拉善盟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事宜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文号:阿署函〔2009〕160号 |
颁布日期:2009-12-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拉善盟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事宜批复的通知
阿署函〔2009〕160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拉善盟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09〕2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作好相应宣传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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