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2-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事关“十二五”高起点开局,有利于我市主要经济指标“三年倍增”计划的顺利实现和稳定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的稳步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定期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二、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据《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表》,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限期完成。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有督促、有检查、有反馈。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并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列入本县(市)区、本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表》中所列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抓好落实。对于工作中的难题,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综合协调职责,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各项工作通畅协调、进展有序。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沟通衔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跟踪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适时上报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落实中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上级精神,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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