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朝政办传〔2010〕8号 |
颁布日期:2010-01-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辽政明电[2010]1号),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自1月20日至3月2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铁路道口、旅游、城市燃气、市政工程、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
二、检查内容
以查“三违”、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查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及认真遵守、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整改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与治理情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打击“三非”行为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由各监管行业和领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时间安排
(一)1月20日至2月20日,企业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各县(市)区、行业部门进行集中检查。
(二)2月1日至2月15日,市政府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2月15日至3月20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按监管行业分别组成督查组,各位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本行业督查组的督查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得力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当场向受检单位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事故隐患单位立即整改,落实到责任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依法采取措施,该停业整顿、停运、关闭的,要坚决停业、停运或关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三)加强跟踪,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情况,于3月10日前将本次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地址: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274号,联系人:欧希霞、刘学东,联系电话:2631426、传真:2631416、电子邮箱:sim1994lxd@sina.com)。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