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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辽政办发〔2009〕27号
颁布日期:2009-04-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2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测绘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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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严厉打击地理信息市场中的各种非法测绘活动,维护正常的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基本杜绝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地理信息市场检查。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重点进行检查,组织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种泄密隐患。

(二)查处违法案件。主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纪念《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测绘法律法规和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依法测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基层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

四、工作分工

成立由省测绘局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省军区司令部组成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

省测绘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和地理信息市场检查。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进行行政处罚;网站拒不执行的,依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省安全厅: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省工商局:负责提供从事地图出版物及地图发行、批发、零售等企业注册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图出版物的行为。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

省保密局:负责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密意识。

省军区测绘主管部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的“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各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5月10日)

各市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省测绘局完成对市、县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检查(2009年5月10日至9月30日)

各市组织本地区持有、使用和生产涉密地理信息单位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进行督查。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各市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消除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2010年1月1日至2月20日,各市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3月31日,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对各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精心部署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务必取得实效。

省测绘局

省通信管理局

省安全厅

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保密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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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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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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