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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四平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结合四平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九小场所)、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通过此次行动,各级政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做到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无法停产停业的100%提请公安机关报请政府依法解决,力争使各地火灾隐患明显减少,火灾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总指挥:柴伟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向一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粮食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银监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石油四平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四平分公司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门指挥、调度、督导“清剿火患”战役,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主任:崔向义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李文良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全体成员

三、战役部署和清剿重点

战役从2011年9月28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召开部署动员大会,迅速组织落实“清剿火患”战役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指挥长,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和大队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实行网格化管理和逐级负责制,建立政府、行业部门、社区街道、乡村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对前阶段已经排查的单位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细化量化“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文化、卫生、教育、民政、商业、粮食、银监等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建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旧建筑要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要实行法制、宣传、经文保、交管、治安、户政、警务督察“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的合力。石油、移动、联通四平分公司等要对下辖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

清剿重点:

1.各行业、系统相关社会单位。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重点对医院、养老院、敬老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银行、体育场所、宗教场所、粮食存储企业、旅游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切实做到“单位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单位场所的建筑合法性排查。各公安消防机构要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集中开展建筑消防合法性专项普查整治,使各单位场所取得建筑合法性手续,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3.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各级公安机关督导公安派出所要开展对社区、乡村的小旅店、餐馆、洗浴、商店、网吧、幼儿园、养老院、游艺厅、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的地毯式排查,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网上执法,避免失控漏管,防止小场所出大事故。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对社区、乡村以及“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各地要针对国庆“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时段,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重点时段,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排查城区内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客运车站、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5.其他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党政首脑机关,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金融、交通、通信枢纽、粮库等物资集中单位和要害部门,“三合一”建筑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各乡镇要在秋收后、冬防前集中开展“搬柴离房”专项行动,对违规堆放的柴草堆垛进行集中清理。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9日至2月20日)。各地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地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统一指挥“清剿火患”战役,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市政府领导每月将带队督查指导本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本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检查一定数量本行业、系统的单位场所。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多警联勤”工作机制。“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要每天收集、每周调度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地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单位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要责令整改,切实达到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对单位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单位存在隐患整改困难但能够整改的,要责令停业限期进行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进行整改或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依据《消防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解决。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地要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广播、电视、报刊等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清剿火患”战役专栏,“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的宣传报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广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工作督导考评。各级政府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专项经费,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数据和工作材料,请各部门和单位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所有工作战报和统计表报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15843430036)。

附件:1.XX县(市、区)“清剿火患”战役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

2.四平市“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从2011年10月1日起)

附件1:

XX县(市、区)“清剿火患”战役重要工作信息统计表

日期

(x月x日至x月x日)

党委政府领导

公安局(分局)长

职能部门检查消防安全

带队检查(次)

文件批示(次)

召开会议(次)

带队检查(次)

召集会议(次)

向政府领导汇报(次)

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次)

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次)

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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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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