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5-1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市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对于客观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逐步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常规统计制度。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统计基础比较薄弱,统计范围覆盖不全,统计调查制度有待完善,资料报送、信息共享和数据发布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与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为此,必须尽快采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明确服务业统计范围、统计对象和基本内容
(一)统计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国家统计局令第13号)所确定的标准,服务业统计的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以上共14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具体包括46个大类、179个中类和339个小类。
(二)统计对象。服务业统计是全行业统计,其调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既包括各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内企业(单位),又包括系统外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单位)。
(三)基本内容。服务业统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指标、业务指标和服务业增加值等。
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开业(成立)时间、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控股情况、执行会计制度类型、从业人员等。
2、财务指标。企业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原价、折旧、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应付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总额、保险费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指标依据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确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原价、折旧、本年收入、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年结余、本年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经营支出、经营税金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年末资产、固定资产原价、折旧、收入合计、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费用合计、业务活动成本、人员费用、日常费用、税费、管理费用等。
3、业务指标。业务指标是指各服务业行业对外提供主要服务的数量或交易额,具体内容根据各有关部门建立的统计调查制度确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类单位不设业务指标。
4、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及其构成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等指标。各服务业行业增加值的具体构成根据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及行政记录核算。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和行业各单位统计报表的布置、搜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对达到限上统计标准的,应及时纳入限上服务业统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报表的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工商、税务、质检、编制、民政等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门人员,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统计要求上报相关数据。(部门具体职责分工附后)
四、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数据评估制度。由商务部门牵头,定期召开由相关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动态情况进行总结。会同国税、地税、人行、财政、工商、金融办等部门成立数据评估小组,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方式全面评估本辖区、本部门有关服务业的统计数据,将本期数据与相关时期、地区、部门、行业以及国民经济总体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客观、公正,能够充分反映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实绩,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把好源头数据和上报数据的审核关。
(二)建立季度汇总通报制度。各级统计、商务部门加强服务业发展监测和预警,每季度对服务业分行业发展水平进行通报,主要指标包括,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纳入统计的个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服务业分行业增加值增速等。
(三)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基层统计人员全面掌握服务业统计的标准分类和统计调查方法,熟悉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掌握现场调查技巧和数据处理程序等业务技能。
(四)加强督导和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服务业单位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清查核实,按照产业活动性质科学准确地进行统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和统计台帐,确保统计数据来源有据。规范统计调查的业务流程,依法开展统计数据采集、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
附件:服务业统计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服务业统计部门职责分工
市交通局:负责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包括出租车)、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包括客运汽车站、公路管理养护收费等)、水上运输业。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包括邮政服务、快递服务)。
市经信委:负责电信传输服务(包括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卫星传输服务、软件和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电视制作业。
市建委:负责工程技术专业技术服务业(包括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查设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管理业(包括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
市林业局: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其他自然保护。
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与生态监测专业技术服务业。
市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业、城乡市容管理业、绿化管理、公园管理。
市旅游局:负责航空运输业、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游览景区管理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专业技术服务业。
市人防办(市地震局):负责地震专业技术服务业。
市规划局:负责测绘服务、规划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业。
市质监局:负责技术检测专业技术服务业。
市科技局:负责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勘查业(包括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市商务局:负责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每年对现有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同时对达到限额以上单位标准的,及时纳入限上单位管理。负责租赁业、企业管理服务业、其它商务服务业(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礼仪服务等)、货币金融服务(典当业)。
市房管局:负责房地产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市文化局:负责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广播、电影和影视制作发行、电影放映、录音制作)、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文物及文化保护、博物馆、群众文化活动、其他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室内娱乐、网吧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代理、其他娱乐业)、文化用品出租业(娱乐设备出租、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其他文化用品出租)、动漫游戏设计服务业。
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娱乐业(体育彩票、体育经纪代理)、体育设备出租。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业(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及其他教育辅助)。
市卫生局:负责卫生业(医院、社区医疗与卫生院、妇幼保健、专科疾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卫生活动)。
市计生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
市民政局:负责居民服务业(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福利业、烈士陵园、纪念馆、福利彩票、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宗教组织。
市粮食局:负责仓储业(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市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障业、技工学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
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业。
市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服务业。
市财政局:负责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市工商局:负责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商标服务)、市场管理的统计工作;提供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行政记录,分乡镇新增企业及个体户情况,协调引导达到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作企业变更登记。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全市国、地税部门税收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做好税收与全市经济增长、民营经济发展数据的评估;审核评估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实缴税金、销售额及营业收入的完成情况;审核评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税增长情况;税务服务业的统计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证券业、保险业、金融租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金融活动业。
人民银行襄阳分行:负责银行业及相关金融行业(不含典当)。
中石油、中石化襄阳分公司:负责管道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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