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11-1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搞好信息引导和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湖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则(暂行)》有关规定,结合随州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政务信息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工作职责,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直接领导,履行向市政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以及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职能,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办信息科承担。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
(二)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活动;
(三)拟定政务信息报送要求,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四)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下级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五)完成上级规定的信息报送任务,加强与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的联系,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政务信息资料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助做好政务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建设与应用。
二、强化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要把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作为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工作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来抓,切实把好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关。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思想正派,作风扎实;具备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相应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工作保密规定。
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队伍由专职、兼职和特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不能少于2名;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
各地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有关资料。信息工作责任人和信息员工作发生变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切实防止因信息工作人员变动造成信息报送工作断档。
三、强化政务信息采编工作
政务信息采编要坚持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不断拓展政务信息的采编视野,丰富信息内涵,提高信息质量。政务信息采编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市重大政策、决策以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四)本地、本单位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及进展情况;
(五)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突出成效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六)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造成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
(七)国家和外省(区、市)、外市(州)的重大政策动态,外地政务动态,区域协作和经贸合作动态;
(八)媒体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全市重大动态信息;
(九)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言献策;
(十)重大社情民意;
(十一)综合调研信息等。
四、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政务信息编写要倡导“短、实、新”的写作文风,实行“一事一报”,严格控制文字篇幅,一般信息不超过500字,综合调研信息不超过3000字。
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报送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全局性、综合性信息,各县、市、区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每月上报反映全局性情况的政务信息,必须达到信息报送量的50%以上,市政府组成部门要达到80%以上。
要突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快节奏、高时效地报送政务信息。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约稿信息必须按规定时限报送;一般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五、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操作实施,确保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运作,高效运转。重点要健全和落实以下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要点通报制度。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工作部署,定期向下级政府及其部门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切实履行好指导政务工作的职能。
(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下级政府、部门对上级政府、部门约稿或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
(三)信息报送审签制度。下级政府、部门向上级政府、部门报送信息,必要时须报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时效性较强的重要信息可先行报送,事后补办审签手续。
(四)信息通报考评制度。上级政府、部门定期向下级政府、部门通报信息采用及排名情况,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
(五)优秀信息评选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政务信息进行评析,评选优秀政务信息并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人员学习交流。
(六)信息工作培训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市政府办公室定期选调部分优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顶岗代培。
(七)信息工作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工作专题会议或座谈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八)信息工作报备制度。下级政府、部门年终应向上级政府、部门报送当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安排。
(九)领导批示办理回告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政务信息刊物上的批示,由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办理结果。
六、强化政务信息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政务信息畅通传输,逐步建立完备的电子数据资料库。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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