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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荆政办发〔2012〕32号
颁布日期:2011-04-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32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1〕190号)要求,结合《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计划范围

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荆州市行政辖区内(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含所辖各乡镇)计划期(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12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2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48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2012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60公顷,住宅用地18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1.12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22.24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0.59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51.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公顷,特殊用地14公顷。

(三)空间布局。2012年我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供应量约为453.60公顷,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38%;各乡镇及规划区范围外的土地供应量约为746.40公顷,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62%。各类工业园区(荆州开发区、城南开发区、沙市开发区、岑河针织工业园、关沮西湖机电工业园、九阳机械电子工业园、荆州区拍马造纸工业园)的土地供应量约为600.84公顷,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50%。沙北新区、火车站片区、商务新区范围内的土地供应量约为165公顷,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13.75%。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坚持土地统一管理,市本级所有土地由市政府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监管。通过积极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既充分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又较好地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原则上不得突破。重大项目需突破供应计划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重新公布。

(二)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工业用地布置尽量统筹安排在各类工业园区(荆州开发区工业园、城南开发区学堂洲新型建材工业园、沙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岑河针织工业园、关沮西湖机电工业园、九阳机械电子工业园、荆州区拍马造纸工业园)内供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其他区域布置工业用地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市主城区内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为主。各乡镇以工矿仓储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为主,少量增加住宅用地布置。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按照“适度控制总量,着力挖潜存量”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住房”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对违反产业政策,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控制。严格按照《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出让面积小城市(镇)不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的标准,控制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建设用地规模。我市城区单一宗地供应面积不超过14公顷。

(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国土部门要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分项细化测算用地量,合理提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限时办结,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加大保障房配建力度,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1〕80号)要求,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住房建设中,按不低于建设规模5%的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减轻新建设施配套成本压力。

(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土地供应信息的披露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对土地出让项目推介、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成交结果等土地交易信息,及时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和我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凡属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规定,控制划拨用地范围。严格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禁止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严禁以各种手段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不得通过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来确定用地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后,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确需改变的,必须依法批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

(七)改进房地产用地供应方式。将住房价格、住房套型、保障房配建面积等房地产调控目标作为土地供应的捆绑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公告中,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有效的公开出让方式,推动土地供应转向“稳定市场、保证民生、促进利用”等多目标统筹兼顾管理,逐步推行网上交易试点等土地供应方式改革。

(八)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供应率。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在土地“批、供、用、管”各个环节的监管作用。对2011年及以前已批未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2012年供应计划项目选址的环节统筹安排,尽量优先考虑已批未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土地,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供应率。

四、保障措施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切实发挥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切实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适度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必要的用地,统筹城乡发展。

(一)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实施计划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动态更新供应信息,做到供应信息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同步,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建立年度计划实施考核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7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95号)要求,建立我市年度计划实施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计划对国有建设用地的调控作用。对计划执行情况半年进行公示,及时跟踪管理。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开竣工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批次供地率等作为考核评估依据,提高计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对计划落实情况较好、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未出现违约、闲置的行政辖区,施行优先受理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征收的报批手续等考核奖励措施。

附件:1.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3.荆州市城区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http://www.jingzhou.gov.cn/zwgk/zwgk004003006003/74041.html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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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5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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