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7-2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援疆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教育援疆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黄冈市教育援疆
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援疆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我市教育援疆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以下简称“分校”)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选派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参与分校的管理和教学,力争使分校成为具有兵团五师、湖北黄冈双重特色的高中学校,较好地完成省分配我市的教育援疆工作任务。
二、管理体制
(一)行政管理
分校依托农五师高级中学现有教育资源创办,校长由黄冈市选派人员担任,其他管理人员由农五师高级中学干部和黄冈市选派的人员相互兼任,实行“一岗双职”的模式管理。
(二)教学管理
2011年秋季,分校先期在新学年的高一、高二年级各开设2个黄冈实验班,班额不超过45人。主要学科教学、班主任等工作由黄冈选派的教师担任。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援疆人员
1、选派单位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选派人数
第一批选派20名教师到分校支教,其中,校长1名,中层干部5名,专任教师14名。第二批选派人数届时再由双方商定。
教育援疆人员名额分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
3、选派人员条件
⑴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⑵师德高尚,业务精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互助。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学方法,精通高中各年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对本学科教学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有深刻的理解。
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工作勤奋努力,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效果好。年龄在30-50岁之间。
⑷获得黄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专业和学段对口,有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任教经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及以上(若有特殊原因,个别教师至少要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4、在疆工作时间
分校从2011年秋季开始招生,结合高一、高二年级黄冈实验班办班的时间特点,第一批援疆教师的工作期限分为三年期和两年期,其中,管理人员和高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工作期限为三年(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高二年级任课教师的工作期限为两年(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
第二批援疆教师工作期限均为三年。
(二)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
利用黄冈中学优质教学资源,搭建“楚星”远程教育资源平台,使农五师教师能够学习借鉴黄冈中学日常教学、试卷、复习备考等资料,降低学习成本,提高学习效率。
(三)接收教师、干部学习交流
1、做好农五师选派的教师赴黄冈市名校学习交流工作。采取“师徒结对”、“传帮带”形式,通过公开课、示范课、研讨会等活动,为提高农五师教师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农五师选派的干部在黄冈市名校挂职锻炼工作。
农五师每年分学期向我市选派教师和干部,每次交流和锻炼时间为3-6个月。
四、政策待遇
(一)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在原单位享受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本单位同职务层次人员平均水平确定)、政策性福利待遇(包括教龄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工资等)和教职工共享性福利待遇不变。
2、每人每学年按5万元予以补贴。
3、每人每学年按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两次差旅费。
4、一个援助周期内补助家属探亲路费7000元。
5、在疆住院治病享受在派出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的同等报销比例待遇,由派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期结算。
6、进疆前由派出单位办理一次性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援疆支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援疆工作满一年后,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专项下达指标。结束援疆任务返回后,其在援疆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有效,挂任的行政职务供干部任用时参考。在今后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
(三)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疆方发放的相关补助,按照《农五师援疆干部相关补助发放标准(暂行)》(师发〔2011〕7号)执行;租赁房屋费用、福利、活动经费等列入支教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由农五师统一核发。
(四)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字〔2010〕11号)文件精神,三年期援疆支教人员子女可在新疆参加高考。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民政府教育援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熊长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方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潘咏华市发改委主任
王建学市教育局局长
梅咏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孙楚强市人社局局长
宋兰萍市财政局局长
周文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银芬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刘祥黄冈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周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教育援疆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和省援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疆发展、保持新疆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校创办的各项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好人员选派任务,让优秀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担当此重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派出学校要对援疆教师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关心,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主动了解教师在疆的表现情况,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切实帮助解决援疆教师的家庭生活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派出学校要做好新疆农五师选派相应学科教师来我市学习交流的接收接待工作,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要把最优秀的教师与新疆教师结对子,互帮互学,让新疆教师在我市快速锻炼提高,把黄冈教育经验传送到新疆,促进黄冈和新疆农五师教育教学水平共同提高。
(四)市人民政府教育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育援疆各项工作。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援疆的具体组织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援疆人员中市管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省援疆办争取政策支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教育援疆经费保障及督促县(市、区)财政落实援疆经费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援疆人员有关政策待遇的落实工作;黄冈中学具体参与分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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