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09〕144号 |
颁布日期:2009-07-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
(农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推进我市文明生态镇(农场)建设,切实改善我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富裕、文明、法制、和谐三亚,特制定以下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以打造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人居、塑造生态文化为重点、因地制宜、抓点带面,有序推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提升居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
二、创建总体范围及目标
我市所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重点旅游度假区和风景名胜区,从2009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创建一批示范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以点带面,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促使全市所有镇(农场)做到社会文明、生活富裕,各镇(农场)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创建标准。
(一)建设规划。
要因地制宜编制并实施生态文明镇(农场)建设的总体规划。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协助制定,要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发展实际,突出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建设内容,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生态文明建设。
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集中力量抓好“硬化道路,净化和绿化街院”,彻底根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充分利用荒地、沙滩地、道路两侧和房前屋后大量植树,推进生态绿化建设,形成镇(农场)林带和镇(农场)绿荫带,创造“镇(农场)在林中、院在园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优美环境。要求达到以下十项标准:
一是饮用水源。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是厕所。居民家庭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是道路。镇区(农场)道路和主村道硬化率达95%以上。排污沟渠硬底化,排污管道畅通,无污水溢流。主要街道安装照明路灯,亮灯率和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
四是炉灶。居民普遍用上节约能源炉灶或煤气灶,普及率达90%以上。
五是住房。住房按规划与设计进行建设,无违章用地、乱占乱建现象,居(农)民住房状况明显改善。
六是垃圾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集中统一处置,日产日清,各镇(农场)建有固定垃圾中转站,各村有垃圾收集点,有专人管护,垃圾处理率80%以上,无暴露垃圾现象,无柴草粪土杂物乱堆乱放,各镇(农场)卫生状况明显改观。
七是污水处理。各镇(农场)生产、生活污水因地制宜进行达标处理,污水处理率60%以上(生产、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处理),无乱排乱放现象。
八是畜禽养殖。实行人禽(畜)分离,禽畜圈养,处理好禽畜粪便,不孳生蚊蝇,环境卫生保洁化。
九是绿化美化。已硬化的街道全部栽上行道树,各镇(农场)要建有不少于1处的街心花园,为居(村)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主要街道垒砌花池,栽植花草、灌木。绿化覆盖率大于45%。
十是文化基础设施。有群众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和设施。各镇(农场)要有一个多功能中心,拥有篮(排)球场、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拥有一个文化室和图书室,有专人(或兼职)管理,定期对外开放。
三、资金投入
各镇(农场)要加大对文明生态镇(农场)的投入,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共同解决文明生态镇(农场)的建设资金问题。
四、领导机构
成立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郭保红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规划建设局、市园林环卫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田独镇、凤凰镇、海棠湾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南田农场、南滨农场、立才农场、南新农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村镇科(联系电话:8826240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市各部门和镇(农场)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加深对文明生态镇(农场)建设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制。各镇(农场)要成立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相应的领导机构,镇委(农场)书记负总责,镇(场)长亲自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委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农场)居民的公共意识、文明意识。市文明办要认真部署,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二)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文明生态镇(农场)创建任务,确保所有镇(农场)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标准。各镇(农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文明生态镇(农场)创建活动年度实施计划,按照文明生态镇(农场)考核标准逐项抓好落实;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为生态文明镇(农场)建设提供经济保障。
(三)抓好示范,逐步推广。抓好示范点的设立和培养,树立样板,以点带面,梯次推进。2009年底,田独镇、凤凰镇、南滨农场和南田农场要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标准;2010年底,天涯镇、南新、立才农场要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标准;2011年底,海棠湾镇、崖城镇和南新农场要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的标准。
(四)全民共建,人人参与。文明生态镇(农场)建设是一项全民性、系统性工程,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城市反哺镇(农场),做到城镇共建、军民共建。要广泛宣传,发动非公经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等社会各界力量,采取捐款、分片包干、挂钩共建等办法,解决文明生态镇(农场)建设遇到的困难,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提高镇(农场)群众的生活,共建文明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好的镇及农场,除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外,还将在有关专项工作经费中给予重点倾斜;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而效果差的镇(农场),进行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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