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0〕31号 |
颁布日期:2010-03-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下达2010年城建交通重点项目及“十件实事”中城建交通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2010年全市城建交通重点项目及“十件实事”中城建交通建设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对照任务目标,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项目实施抓在手上。同时,每个项目都要组织一个精干的工作班子,专门负责工程建设,确保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推进有力。
二、加强调度,加快进度。为准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实行“按月调度”和进展情况通报的工作制度,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实行“按旬调度”的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倒排工期,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上足人员、机械,加班加点组织施工,尽可能提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确保程序规范、手续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服好务。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监察局牵头进行督查,尤其是对工程建设推进情况较差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年终将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奖惩。
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重点项目及“十件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样表附后)。市政府办公室每月上旬编发一期督查通报。
附:1.遵义市2010年城建交通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表一);
2.遵义市2010年“十件实事”涉及城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表二);
3.2010年城建交通重点项目进度报表;
4.2010年“十件实事”城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报表。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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