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09〕116号 |
颁布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州渔业局关于发展大鲵养殖产业的意见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州渔业局《关于发展大鲵养殖产业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发展大鲵养殖产业的意见
州渔业局
大鲵是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在食用、药用、观赏和科研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市场前景广阔。我州气候温和湿润,溪河及地下水资源丰富,发展大鲵养殖的自然资源条件优良。为推进我州大鲵产业化经营,培育新的产业支柱,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引进大鲵种苗进行合理保护利用,充分发挥“国家保护动物”的品牌效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通过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大鲵养殖产业发展,推进产品深加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财政增强、农民增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大鲵种质资源为前提,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对生产规模、方式和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做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相结合。2.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大鲵养殖业平稳较快发展。3.坚持依靠科技,鼓励科技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4.坚持合法经营,严格特许经营制度,打击非法交易,建立合法的商品大鲵流通市场,保护持证养殖和经营者的积极性。5.坚持政府扶持,鼓励多元投入。
(三)目标任务。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统筹兼顾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科学规划和布局大鲵生产方式及规模,保护渔业环境和水质,努力建设优质大鲵产业化示范点。全州大鲵养殖基地分重点区域和一般性区域,以重点区域辐射带动一般性区域。到2014年全州大鲵养殖户力争达到500户以上,大鲵养殖数量达到20万尾以上,户均年纯收入3.5万元,年产值达到7亿元;到2019年全州大鲵养殖户达到3000户,养殖规模达到30万尾,产值突破10亿元。推进大鲵养殖的产业化发展和产品深加工,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规划。初步规划为:兴义、兴仁为大鲵养殖重点区域,安龙、普安、贞丰为大鲵养殖的一般性区域,以重点区域辐射带动一般性区域。重点推进兴义市白碗窑镇落水洞林场、马岭镇乌拉村、桔山办事处滴水村、坪东办事处木贾村,兴仁县屯脚镇鲤鱼村、城北办事处丫桥村大鲵养殖基地产业化发展,带动安龙县新安镇、万峰湖镇,普安县青山幸福水库坝后、盘水镇碧水园,贞丰县平街乡李家屯村、珉谷镇坡轰村等大鲵养殖产业。在兴义、兴仁各扶持一个龙头企业,重点开展大鲵仿生繁殖技术研究,形成人工繁育种苗能力,力争到2014年重点区域仿生态驯养繁育规模达20万尾以上,一般区域达5000尾以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州渔业局要牵头制定全州大鲵养殖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各涉及县(市)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区域发展计划,指导大鲵养殖规范有序发展。
(二)政策保障。1.建立大鲵养殖发展基金。从2010年起,州财政每年从支农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作为大鲵养殖发展基金,以后视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相关县(市)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大鲵养殖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大鲵养殖发展的基地建设、养殖小区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养殖贷款贴息、技术培训、表彰奖励等。2.探索建立金融资金支持大鲵养殖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各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大鲵养殖产业的支持力度,把发展大鲵养殖的个人、集体、专业协会、龙头企业作为主要信贷对象,通过联贷和组建担保公司等有效方式,解决农户养殖贷款难问题,强化金融资金支持。3.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大鲵养殖多元化投资体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调动养殖户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广泛吸引科研院校、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参与,激活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大鲵养殖产业,促进大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4.强化项目支撑。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好国家和省、州各项投资扶持政策,结合部门实际,申报大鲵产业发展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扶持大鲵产业发展。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资金、有技术、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我州大鲵养殖产业,按照企业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利益体,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养殖、一体化经营、市场化拓展、社会化服务的新格局,做大做强大鲵产业。
(三)技术保障。1.加强部门服务。渔业部门要通过邀请专家讲课、组织养殖技术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养殖户养殖水平和疫病防治水平。2.强化企业服务。依托有实力的养殖企业,发挥科研人员的优势,通过合同约定,加大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效益,降低养殖风险。3.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协会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引导农户相互学习,共同提高。4.加强检疫力度。建立大鲵病害疫情监测制度,制定防治预案,及时控制和扑灭病害的蔓延,减少养殖损失。5.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科研院所、相关地区渔业部门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大鲵养殖繁育技术和病害防治防控能力。
(四)市场保障。1.探索发展模式。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协会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整合市场营销力量,建立高效的销售渠道,增强养殖后劲。2.加强行政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农业部“四证一表”要求,对大鲵的捕捉、运输、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各个环节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走“统一办证、分级管理、规范运作”的路子。3.推进产品加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部门、企业的横向联系,在保障养殖规模的前提下,推进大鲵食品、药品、美容、保健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价值,促进大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领导。成立各级大鲵养殖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大鲵资源保护开发与产业发展进行宣传发动、服务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管理。同时,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等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技术力量。
(二)抓好种苗供应。依托省内外大型大鲵养殖繁育企业,引进优质种苗繁育,建立大鲵原种、良种基地,逐步提高孵化率、成活率,建成自己的大鲵亲本资源库,保障种苗供应。
(三)抓好分户散养。坚持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社会资金,通过金融资金扶持和强化技术保障等措施,加强协会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大鲵分户散养,实现大鲵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抓好龙头企业。1、在州内大力扶持一到两家龙头企业,发挥企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逐步形成龙头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发展格局。2、利用市场杠杆,农户养殖的大鲵种苗由提供种鱼的企业按低于市场6%的价格回收,成鱼按最低保护价回收,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提供种鱼的企业负责对养殖农户进行跟踪,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五)抓好相关产业。通过大水面捕捞、养殖开发,促进大鲵养殖所需饵料等产业的发展,提高大鲵养殖的带动效应。同时,依托大鲵产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科普旅游、体验式旅游,推动大鲵及其产品的旅游商品化进程,走大鲵产业与第三产业相互促进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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