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9-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5月以来,我州出现大范围高温少雨天气,畜牧业生产遭受严重干旱灾害,大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畜禽正常生活和机体生长环境发生变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隐患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以下简称秋防工作),抓好当前畜牧业抗旱救灾、抗旱保丰收工作,现就有关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秋防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高温少雨干旱灾害天气,要切实加强对秋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发展就是增收,防疫就是增效”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防疫人员和经费到位。进一步加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力度,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稳定畜牧业生产。
二、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当前秋防工作的重点是,认真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实现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标识佩戴率达70%以上;积极做好山羊痘、羊梭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州“千万只肉羊”项目的顺利实施;强化炭疽病、狂犬病新老疫区(点)的免疫,加强其它动物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今年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必须于9月初启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省、州、县、乡动物疫情测报体系作用,制定监测方案,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和密度,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的免疫质量和病原学监测,根据监测情况适时开展科学补免、科学预警预报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制度,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科学果断处置。
四、积极开展消毒灭源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牧养殖企业的防疫监管,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充分发挥基层兽医人员的作用,指导规模畜牧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实现严格封闭管理,定期消毒灭源,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当前重点要加强对因灾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做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和圈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圈舍清洁通风,最大限度减少疫病的发生。
五、狠抓检疫工作严禁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
要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灭传染源,防止动物疫病的扩散蔓延。对病死畜禽和死因不明畜禽严格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和严格“无害化处理”。
六、加强督查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人员,对秋防工作准备情况、落实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查缺补漏,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促进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秋防任务。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曼延爆发,导致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州政府将在秋防期间组织秋季农业农村工作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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