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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4年度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州府办发〔2014〕11 号
颁布日期:2014-03-2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4年度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2014年度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黔西南州2014年度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

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州政府令第2号,以下简称州政府令第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今年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乡镇社会管理法治化”模式,为州政府创建申报2014年“中国法治政府奖”创造良好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意见》和州政府令第2号的要求,通过建立乡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逐年逐步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乡镇社会管理法治化”,确保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围绕目标,稳步推进。围绕《意见》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州政府令第2号梳理的乡镇行政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评议考核,按年度、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每年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

2.科学严谨,讲求实效。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具体明确,规范严谨,简便易行,力求实效。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标准应公平统一,公开透明,数据、信息、资料力求真实完整。

二、组织领导和程序方法

(一)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全州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评价工作,统一制定每年度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县(市)、乡镇抓好落实,采取抽查、核查等方式对县(市)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县(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评价奖惩的职能作用,具体组织对本县(市)的各乡镇政府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县(市)党委、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义龙新区对所属乡镇政府进行考核)。

(二)程序方法

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实行定量评分与定性评分相结合,定性评分综合各考评对象的情况酌情给分,定量评分按比例计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要注重过程管理,以检查、抽查和查阅资料等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对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情况进行考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执法案件卷宗、工作资料,抽查有关乡镇执法情况等方式进行。2014年6月州、县(市)对试点乡镇进行检查抽查;8月对非试点乡镇进行检查抽查。12月初县(市)对乡镇、12月底州对县(市)进行年终考评。

三、考核等级评定和结果运用

(一)等级评定

乡镇政府年度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9分为合格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等次实行通报批评;对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实行限期整改,考评结果将在全州进行通报。

(二)结果运用

按照《意见》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是县委、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考评分数按比例分值计入县(市)委、政府对各乡镇目标绩效管理总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评价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

四、县(市)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建设指标体系考评标准

根据国务院《意见》和州政府2号令的要求,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如下:

乡镇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评分记录

组织领导(14分)

①乡镇党委、政府每年研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不少于4次;②组织开展“乡镇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③分管副职每月定期召开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部署会;④组织乡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②项5分;其它每项3分。

①检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签到册;②检查学习记录;③查阅相关资料。

机构设置(4分)

①成立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②成立相应办公室。

①项2分;②项2分。

查阅乡镇相关文件。

队伍建设(10分)

①确定乡镇法制办专职人员1至2名;②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管理。

①4分;②项6分。

①检查文件及原始会议记录;②核查人员配置情况;③检查对执法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和情况。

办公设施(10分)

①有专门的办公地点;②乡镇加挂“×××乡镇法制办公室”牌子,有办公设备;③制度建设规范并进行公示。

①项2分;②项2分;③项6分。

实地查看

经费保障(6分)

①乡镇安排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②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制度;③加强对行政执法经费管理。

每项各2分。

①检查执法专项经费的文件;②检查收支两条线情况;③查经费使用情况。

执法事项(40分)

①较小乡镇执法事项每月不少于20件、一般乡镇30件、较大乡镇40件;②开展乡镇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①30分;②项10分。

①检查执法卷宗数量;②检查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文件、评查记录、等次等。

立卷归档(8分)

①一般程序案卷按“一案一档”归档整理卷宗,简易程序等多案并卷;②按规定要求装订。

①未按“一案一档”归档整理的一件扣1分;②未按卷宗档案要求装订的扣1分。以上分值扣完8分为止。

检查执法事项卷宗归档及装订情况。

宣传报道(8分)

①各乡镇每年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②各乡镇每年12月底前向州、县级报告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工作情况。③每月25日至30日向州、县级分别报送每月执法工作情况。

①项2分;②项2分;③项4分。

查看相应依据。

注:各市(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收到此件后,立即将该件转发辖区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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