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汕府办函[2011] 320号 |
颁布日期:2011-10-1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推进我市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意见
汕府办函[2011]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地震预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国家、省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重要性
近期发生的汶川8.o级大地震和日本本州9.0级强震等国内外防震减灾实践表明,加强我市专业台站和群众性地震测报网络建设,对于最大程度的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市位于东南沿海地震活动带中部,地质构造较复杂,潜伏着多组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带,存在发生中强以上地震可能的地质构造背景。在人口稠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旦发生中强以上地震,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是十分惨重的。据记载,我市曾分别在海丰公平、红海湾外海发生3次中强以上地震,上世纪70、80年代也曾发生过小震群活动,记录到1.0级以上地震1800多次,我市邻近地区的地震也会波及影响我市。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消除麻痹思想,做好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推进专业台站和群测站点的建设,提高地震预防水平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为了达到“使长期预报更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新的突破”的目标要求,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预报中的特殊作用,推进专业台站和群众性地震预报网络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在世界上对地震预报尚未过关的情况下,光靠专业队伍远远不够,还要大力推进群众性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做到专群结合。各县(市、区)要在“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建设一批专业化地震观测台站,同时,建立4-5个地震群测群防宏观观测点,形成一个专群结合的监测网,并确保地震信息上报渠道的畅通,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知识宣传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对地震的预报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预报条例》规定程序发布,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工作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等宣传工具,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要发挥互联网高效、快捷、面广的功能,建立宣传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防震减灾知识和信息。要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站点在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群测群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群测群防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四、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做到经济越发展越要增强防震减灾意识,越要加大防震减灾资金投入,做到经济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一起抓,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要做到“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各地还应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地震宏观观测点的建设与工作规程,市地震局另行制定。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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