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0-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
安全监管职能移交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2010年10月9日下午,受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敬国华召集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食药监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就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中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能全部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编委会确定的原则,由市编办牵头负责,会同市卫生局、建设局、食药监局,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尽快确定划转人员名单后,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档,确保10月20日前办完相关手续。划转人员总数96人,其中:市、区卫生监督所划转66人,原则上从现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和相关专业的人员中划转;建设系统划拨30人,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身份。
二、划转人员的办公用房问题,根据袁市长的批示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解决。
三、职能移交中涉及的相关财产,包括执法车辆、检测设备、电脑、通讯、照(摄)像器材等,由卫生监督所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和划转人员的比例移交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要对财产移交过程按规定进行监交。
四、划转人员的办公用品和设备等,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
五、划转人员到位后,市食药监局要及时组织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市法制办要积极协调省法制办为新划转人员尽快办理执法证件,确保划转人员上岗后具有执法资格,能够有效执法。
地点:市政府后二楼第一会议室
参加人员:敬国华俄有勋滕耀文赵兰生宋小平
谢伟陶有生王家英车清泉摆梦云
段延智龚义章张延冯会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