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5-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的意见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2011年5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民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七项指标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生产活动成果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指标,也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十二五”期间,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加强了对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与市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按月通报各市州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从当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我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从外部环境看,省内其他市州多项指标完成情况好于我市,使我市统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给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必须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七项指标统计工作。
二、建立月度统计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把握经济指标增减变化情况,掌握统计信息,加强预警监测,市政府决定建立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于每月2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召开月度联席会议。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要在会议上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计划进度的统计指标,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实行月度通报问责制度
市统计局每月公布数据后,市发改委要对全市生产总值等七项经济指标向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未完成计划进度的,要于通报5日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发改委,说明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四、转变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一)查缺补漏。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县、区统计部门要对现有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统计对象要对基础数据进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对存在漏报行为的统计单位,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限期补报;对存在瞒报行为的,要责令其如实上报;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二)挖掘潜力。全市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统计方法制度,领会其精神要义,从统计方法的层面,认真查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拓宽统计范围,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创新统计方法。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积极探索“打包统计”方法;各级调查队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农产量调查、物价指数调查、规下工业调查等领域,要认真审查样本的代表性,优化样本结构,提高抽样调查数据的置信度。
五、加强联系,注重沟通
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和本级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部门统计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部门数据与统计数据相一致。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市州的数据动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比较分析找出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反馈情况。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本辖区(单位)负责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和报表报送人员的培训,统一认识,提高素质,切实规范工作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对报表和主要指标的报送,要逐级签字。县区人民政府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报表报送和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思想松懈、工作怠慢、作风漂浮等原因而出现统计工作错误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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