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的通报
合政秘〔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是我市开展新一轮政风行风评议周期的第二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参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民政局等11个单位2014年度“政风评议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合肥燃气集团等4个单位2014年度“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水务局等6个单位2014年度“政(行)风评议争先进位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大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力度,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名单
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称号
1.执法监督类(5个):
市民政局
市监察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畜牧水产局
2.经济和社会管理类(6个):
市林业和园林局
市经信委
市政府法制办
市招商局
市统计局
市审计局
3.公共服务类(4个):
合肥燃气集团
合肥供电公司
合肥供水集团
合肥热电集团
2014年度“政(行)风评议争先进位奖”
1.执法监督类(2个):
市水务局
市文广新局
2.经济和社会管理类(2个):
市信访局
市粮食局
3.公共服务类(2个):
中石油合肥分公司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合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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