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OA系统全面使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OA系统全面使用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滁政办秘〔2015〕77号
颁布日期:2015-05-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OA系统全面使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全面推行电子收发公文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办电〔2013〕18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OA系统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滁办电〔2014〕51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单位之间公文流转,全面推行电子化。但在实际应用中,一些单位仍存在纸质件和电子化并行,发文数量较多,把关不严,查收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强化工作效能,推动政务信息化,现就进一步加强OA办公系统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文。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精减文件、简报要求等,在OA办公系统上发文,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凡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文件(办理件),一律以电子件为主,纸质件同时报送;一般阅知性的文件和内部交流的文件、简报等,原则上只通过OA系统报送,纸质件不再接收;对发送的电子公文,内容要精炼,格式要规范等,凡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按程序退回发文单位。

二、及时查收。工作日每天必须登陆OA系统查收公文。对市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没有及时查收办理,造成较大影响和失误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限时办结。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办文人员要按照文件办理要求,及时呈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做到不漏件、不压件。凡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滁州市发电”,按照“优先办理”原则,须及时查收,按等级程度,限时办结。

四、严格保密。严格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密公文,涉及内部敏感信息公文,与工作无关的材料和信件等,均不得在OA系统上发布流转,各单位应建立涉密公文审核小组,负责OA系统公文保密工作。

五、及时归档。各地各单位查收电子公文后,要及时对查收的公文进行“待归档”和“已办结”处理,以便发文单位时时从OA系统中准确掌握和监测收文单位办理状况,确保公文流转到位,确保电子公文纵横传输的通畅。

六、强化支撑。各地各单位要确保硬件的相对专用性和电脑操作系统软件的稳定性。OA办公系统平台日常维护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市电信局负责运行和维护,技术服务小组设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电话:3038494)办公。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市电信公司每季度要对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负责帮助和指导各地各单位OA系统的使用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确保系统通畅安全与运行稳定。

七、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电子收发文工作要严格实行AB岗制和分管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电子公文办理精准、安全,快捷、高效。

2015年5月2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OA系统全面使用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5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