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7〕111号 |
颁布日期:2007-09-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7〕11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报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为总结、交流和推广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2005年以来抓基层应急管理和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并将典型做法和经验整理成文字材料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择优在《应急信息》(特刊)上刊发,并推荐在9月份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材料的时间跨度和数量
(一)典型材料主要选取2005年全市第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以来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和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选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的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材料各一份。
(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应急管理机构选报一份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材料。
二、典型材料选择的对象和内容
(一)典型材料既可以选取领导机关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典型,也可以选取基层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典型。
(二)选择领导机关的典型材料,应体现工作措施、制度、方法及效果;选报的基层组织或单位应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整改、信息报告和预警、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预案制订以及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几个方面或单项工作具备先进性、典型性。
(三)典型材料一律以第一人称作为叙述方式。材料内容要定性与定量、理论概括、情景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字数在3000字以上,50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07年9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应急办,并附电子文档。
四、材料格式
(一)材料标题格式为:XXXXXXXXX典型材料,字号用2号加粗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第一层次标题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次标题用3号楷体字,第三层次标题用3号加粗仿宋体字。
(二)材料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版式为每页28个字符×22行。
五、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材料的选报工作,在基层单位汇总整理的基础上,指定专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充分发现和挖掘基层应急工作中的典型人、典型事、典型做法,形成内容翔实、做法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材料,此次选报的典型材料将做为评选基层应急管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报送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典型材料,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
(三)市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的典型材料以领导机关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容为主。
联系人:孙正利
联系电话:7989003、7989002(传真)
电子邮箱:gysyjb@126.com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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