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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州政办发(2007)213号
颁布日期:2007-12-0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7)213号

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好州政府网站的作用,保障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丰富州政府网站信息量,加强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及时、准确地更新网站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可读性和指导性,现将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有关州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站信息报送工作

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科室科长具体分管,根据工作职能,确定专人负责采集、整理、提供州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并形成制度化,栏目信息一经发生,需在24小时之内上报,防止重要信息缺失、滞后。各科室报送的网站栏目内容须经对口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后才得以加载。

二、网站信息报送内容

(一)由综合科负责提供“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及“任期目标”栏目的内容;

(二)由秘书科负责提供“领导简历”、“领导分工”、“领导讲话”、“政务动态”及“调研与思考”栏目的内容;

(三)由文档科负责提供“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人事任免”及“会议纪要”栏目的内容;

(四)由督查室负责提供“督查工作”、“督查通报”、“政务公开”、“目标责任书”及“建议提案办理”栏目的内容。

(五)由应急办公室负责提供“应急管理”栏目的内容。

(六)由《甘南发展》编辑部负责提供“图片新闻”及“甘南发展”栏目的内容;

(七)由外事办负责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栏目的内容;

(八)由政务大厅负责提供“州长专线”栏目的内容,并及时更新“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页;

(九)由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提供“新农村建设”栏目的内容;

(十)由法制办负责提供“依法行政”栏目的内容;

(十一)由甘肃经济日报驻甘南记者站负责提供“甘南新闻”和“政务动态”栏目的内容;

(十二)由信息技术科负责提供“政务信息”栏目的内容及州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加载和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一把手民生信箱”栏目内容的整理、传递和反馈;

三、信息的报送方式

可以采取电子邮件和移动存储介质等多种方式报送信息技术科,或用电话方式告知网络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拷贝。

电子邮箱:xxjsk@gn.gansu.gov.cn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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