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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随州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随政办发〔2006〕20号
颁布日期:2006-05-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随州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随州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随州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2006年4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商务部等七部委《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商改发〔2004〕654号)和《湖北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05〕107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先导作用,结合我市流通行业的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为先导,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提高流通企业的活力与效率,提高流通行业竞争力,切实发挥流通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作用。

(二)遵循原则。一是坚持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大胆探索、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充分发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三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四是坚持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牢固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五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环境,努力实现我市流通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试点目标

(一)总体要求。探索建立以商务部门为主,各部门协调配合,内外贸一体化,生产与流通有机结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全面实施流通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大流通业结构调整力度,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提高流通业的效率、效益、竞争力和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通过试点,力求在制约流通改革的关键性问题上有所突破。

(二)试点目标

1、推进流通体系现代化。通过企业改革和整合流通资源,促进流通业态调整,推动流通体系现代化和城乡市场一体化建设,培育1-2家显增强。全市流通服务业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2%以上。

2、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内外贸政策统一,建立起符合WTO框架的运行机制和统一的信息平台;融合建立1-2家以资产为纽带的内外贸功能齐全的大中型流通企业。

3、不断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培育形成贸、工、农产业链;初步消除城乡市场壁垒,达到市场一体化。重点培育1-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流通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长远目标是实现“四化一格局”,即流通体系现代化、管理体系综合化、内外贸易一体化、城乡市场整体化,构造本地区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1、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要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盈利能力。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要以职工安置为重点,妥善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处置不良资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银行信贷资产安全。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破产重组的力度,对经营难以为继、扭亏无望、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

2、整合社会流通资源,扶持重点流通企业的改革发展。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加快流通资源整合的步伐。以新世纪购物中心、广电公司、圣宫集团、顺泰仓储、惠丰物流等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运行效益好的流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实施政策倾斜,使其尽快做强做大。

3、引导中小流通企业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大、中、小型流通企业协调发展。中小流通企业是流通业的主体,约占流通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实现的销售额约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并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针对中小流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

4、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加强采购、销售、物流、资金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积极创新流通方式,大力推进流通体系现代化。采取“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抓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机遇,围绕提升城市流通功能,科学规划商品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加快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和优化流通业态结构。

1、发展流通新业态,促进流通方式的转变与升级。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加速传统流通业向现代流通业的转型。一是以城区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一批大中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的建设。增强城市流通的集聚、辐射功能,使城市的商业环境、服务功能得到改善。二是加快百货业调整和特许专卖店、品牌折扣店的发展步伐,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规范化、规模化建设,初步构建起多种业态共同发展、消费便捷的连锁体系。三是适应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店、专卖店、品牌店。四是探索网上购物、电话销售、直销等无店铺销售形式,为流通领域的网络营销革命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2、积极推进物流配送发展。重点推进三个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是推进连锁经营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完善中百、顺泰、惠丰物流等企业的配送体系,实现仓库主体化、配送过程无纸化,形成支撑连锁经营发展和安全可靠、高效率的配送体系。至2007年底,重点连锁企业的内部自配率达到60%以上。二是推进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体系建设。通过扶持新世纪五金城、香江商贸中心等一批专业化龙头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中心项目,逐步形成商品系列化、专业配套化、功能多样化、高效畅通的物流体系。三是推进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农产品市场物流配送系统项目的建设,构筑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物流配送体系。

3、加速发展电子商务。以信息化为手段,大力提高商贸流通业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快电子商务基础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条码技术、时点销售系统、信息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等在流通领域的普及应用,重点抓好新世纪购物中心、广电公司、顺泰仓储、惠丰物流等商贸企业和重点联系市场的电子商务建设,扩大石化、建材和农副土特产品的网上交易量,带动推进流通现代化。

(三)加强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积极探索城乡市场一体化。根据“城乡一体、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筹发展”的思路,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示范工程,健全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购销三个流通网络体系,使全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跨上新台阶。

1、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销售网络。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把连锁超市、专卖店、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延伸到农村。实施乡村级农家店、便利店和乡镇连锁店、超市的规划与建设。

2、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以供销社为主体,组织引导骨干农资经营企业整合传统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渠道,发展连锁经营网点,构筑现代农资销售网络。各区、市重点培育1-2家骨干农资经营企业。

3、建设高效畅通的农产品购销网络。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大对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注重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仓储设施、配送系统、通讯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系统、质检安全系统等设施的建设。到2007年,建成1-2个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理顺流通管理职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市现阶段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主要是在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全面推进内外贸职能整合、资源重组、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1、进一步理顺、整合现行的内外贸管理机构,形成统一的贸易管理部门。在市、区(市)两级将从事内外贸易相近、相关、相同的业务管理部门职能予以整合,实现内外贸易的一体化管理,形成统一的贸易管理体系。

2、建立市级内外贸易统一的商务信息平台。开发完善市商务局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内外贸统一的商务信息平台。通过商务信息共享,建立内外贸统一的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反映两个市场的运行状况,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信息调控。

3、探索内外贸企业国内外一体化经营。鼓励、支持内外贸优势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扶持内贸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外资投入到商业领域,探索流通领域招商引资新模式,力求有新突破。

(五)建立依法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流通管理法制化

1、全面实施流通法律法规。一是依法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当前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不尽合理,超市、卖场建设缺乏统一协调规划,部分区域网点过度密集,重复投资,恶性竞争突出的现状,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和《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10年)》,将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听证制度融入其中,从市场准入角度,促使城市商业网点合理布局,规范商业竞争秩序。二是依法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和调控。深入贯彻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建立并形成肉禽屠宰、成品油、酒类商品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监管调控机制。三是依法加强对特殊行业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拍卖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直销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选择食品、药品、成品油、商品批发和零售、餐饮服务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先期选择成品油、餐饮服务和零售业,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树立一批信用好、服务优、管理科学的示范企业,通过网络、报纸等公示企业信用情况;对不符合信用要求的企业公开警告,限期整改,直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真正形成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3、进一步抓好市场整顿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特许经营秩序为突破口,在流通领域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虚开发票、偷逃骗税等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秩序。

4、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建立规范有效的自律机制。建立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酒类协会、烹饪协会,探索加强行业协会在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参与政策制定、进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四、配套政策与支持措施

(一)用足用好国家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49号)、商务部等七部委《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商改发〔2004〕6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28号)所制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对开拓农村市场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设立市级开拓农村市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重点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金融部门要积极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等重点流通企业(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争取将其纳入国债或地方财政贴息范围,并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三)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流通项目,参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各类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随政发〔2006〕1号),享受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农产品龙头流通企业的发展,对农产品龙头流通企业,给予“农业开发资金”的支持。

(四)努力为流通服务行业争取和创造有利于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协调落实流通服务业在用水、用电、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比照工业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设立农副产品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绿色通道”,对蔬菜、水果、生猪、水产等鲜活农副产品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内的运输,经农业、商务部门确认,交通部门制证,凭证按60%缴纳过路(桥)费。

五、组织领导

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研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改革目标,检查改革试点进度,协调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并对改革试点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突出地方特色,选准改革突破口,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效果,推广取得的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市里重点抓好发展现代流通、培植骨干企业等工作,区(市)重点抓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的农村市场开拓、企业改革等工作。全市上下要认清目标,明确任务,配套联动,狠抓落实,共同推动我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促进我市流通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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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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