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08]36号 |
颁布日期:2008-03-0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政办发[2008]36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大纲〉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08〕6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求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按时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及分工
(一)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人民政府
1、组织完成本县移民基本情况和移民安置方式意愿抽样调查;
2、向区、市有关部门提供库区后靠、外迁安置移民和就业安置移民基础资料、成果及本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文本;2012年规划水平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库区人均耕地安置标准等资料;2004至2006年本县国民经济统计年报;
3、提供县内能够安置外迁移民的安置点资料;
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移民外迁安置点。
(二)市发改委、移民办
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库区各县按时完成规划修编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对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和初步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汇总,提交设计部门;
3、对我市土地资源进行调查核实,提供市内能够安置移民的外迁安置点;
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市外移民外迁安置点;
5、提供岩滩库区2007年已实施的急需解决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材料;
6、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库区历年移民使用资金情况等。
(三)市财政局
1、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财政部门提供在电站营运中税收分成比例的相关资料、报告及初步成果;
2、安排和管理本次规划工作经费。
(四)市交通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交通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新建或改建四级公路、通非贫困村及通非贫困屯道路、桥梁、各类码头规划报告。
(五)市水利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水利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等规划报告。
(六)市民政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民政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农村移民、就业安置移民、农转非移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基层组织活动用房规划报告。
(七)市教育局
1、提出农村移民在校学生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考入各类学校资助具体方案;
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教育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中小学校教室、宿舍的扩建或改建规划报告。
(八)市卫生局
1、提出农村移民免缴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方案;
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卫生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卫生室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必备药品购置规划报告。
(九)市农业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农业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安置外迁点各项农业生产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和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报告。
(十)市文化局
负责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文化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文化室建设规划报告。
(十一)市建设规划委
1、提出进城镇就业安置移民人均住房补助投资标准;
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建设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已外迁移民安置点危房鉴定及处理报告;
3、组织外迁点所在县建设部门提供外迁居民点规划设计专题报告;
4、提供2007年第四季度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提出在大化县、东兰县、巴马县建设移民培训基地具体方案;
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外迁安置区移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职业技术培训规划报告;
3、提供移民进城镇就业安置项目人均扶持投资标准和技能培训方案。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
1、协助有关县落实市内成建制移民外迁安置用地;
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库区土地整理规划资料及初步成果;
3、提供库区移民危房地质鉴定成果;
4、库区及外迁安置点坡改梯造田造地投资单价及规划报告;
5、提供移民外迁居民点地质鉴定报告。
(十四)市司法局
配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监狱局、劳教局提供能够接收移民的安置用地及其各类土地面积、房屋、基础设施数量、转让费用等相关资料。
(十五)市林业局
1、组织直属林场和指导有关县林业部门提供能够接收外迁移民的安置用地及其各类土地面积、基础设施数量及转让费用等相关资料;
2、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林果开发及移民家庭沼气池建设规划报告;
3、负责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区林果的投入产出分析。
(十六)市广播电视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广播电视部门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广播室、村村通广播电视规划报告。
(十七)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协调环境编制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责审查。
(十八)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1、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的水产、畜牧养殖规划报告;
2、提供库区水面养殖面积,进行水产、养殖项目投入产出分析。
(十九)市扶贫办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扶贫部门提供库区贫困村(含属外迁到别的贫困村的移民安置点)新建或改建屯级道路规划报告。
(二十)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电力部门提供库区无电村屯通电和完善农网改造、以及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的用电规划报告。
(二十一)市统计局
负责设计抽样调查方案及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结果评价。
二、工作要求
(一)县级部门务必于3月10日前将各自规划成果提交市级对应部门进行汇总,3月15日前市级将汇总成果提交自治区对应部门。
(二)各单位所提供的规划数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上报的规划成果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三)本次规划工作经费暂由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先垫支,待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后一并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库区社会稳定大局,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移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确保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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