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石政办发〔2007〕91号 |
颁布日期:2007-11-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7〕9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冬季来临,天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急剧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十月份,福建、江苏等地分别发生了特别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市公安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发生较大火灾,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万元;10月24日,我市桥东区石家庄市物通化轻建材市场发生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违法工程、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三合一”建筑、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场所为重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性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秘书长李天印为组长、副秘书长杨智勇为副组长,公安、安监、工商、建设、文化、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支队支队长申春燕兼任。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即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结束。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当地冬季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防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检查落实阶段(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1月20日)。各地要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市政府将派出由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各地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对验收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重点
1、“三合一”、“多合一”违法建筑,人员密集场所。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大型仓储企业(仓库)。
3、火灾隐患突出单位。
(二)主要任务
冬防期间,各地要按照冬防工作部署和当地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深入开展“三合一”违法建筑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三合一”违法建筑专项治理工作,在治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标准,将辖区内的住宿与经营、住宿与生产、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及住宿与两种以上功能合用的场所进行梳理排查。对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含家庭生产作坊)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住宿人员无法立即迁出的,必须将甲、乙类危险化学品迁至安全地点按规定存放。对层数为3层,每个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合用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辅助疏散设施。对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住宿人员少于5人的合用场所,要将住宿人员调整至首层,并设置直通室外出口,住宿人员无法调整至首层的,必须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以火灾隐患突出单位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防期间,要以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突出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三合一”违法建筑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再确定8到10处火灾隐患突出单位,继续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督办责任制。尚未完成今年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整改的有关政府、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随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全面加强农村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各村民委员会要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组织民兵开展防火检查和巡逻,指导村民清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柴草,杜绝大量柴草进村,防止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电工要定期检查村民用电线路,及时发现更换老化线路;要指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用电用油用气用火习惯,针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要由村委会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走访,及时发现并帮助消除火灾隐患;购置手抬机动泵等轻便消防设施,提高自救能力。要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板报、村广播等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要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不断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素质。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冬季防火期社会各单位和群众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公安消防部门要通过全面开放消防站、发放宣传单、组织文艺节目汇演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教育部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调动广大师生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重点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也要成立冬季防火安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冬防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冬防工作要做到详细、周密、量化。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各种责任规定都应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冬防总结和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突出单位请于2008年1月2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88613092),汇总后报市政府。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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