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电〔2014〕54号 |
颁布日期:2014-06-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6年8月在榕江县举行。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规程总则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附件:
【黔东南府办发电〔2014〕54号附件.doc154K】
http://www.qdn.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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